→ bearwang:還沒公開就去談授權 會有被抄襲的風險 08/05 23:56
→ bearwang:而且專利是有錢人在玩的 最好是先有金主當靠山會比較好 08/05 23:58
推 lkw:先花個兩萬送件案子進去,先不實審,等找到金主再繼續 08/06 00:02
→ J774:哈 不實審 花3500就好:p 08/06 00:42
推 yaudeh:不實審其實只要2100元,參見#2232 08/06 06:40
推 totom:請問你的工作是軟體業嗎?(即職務上的發明?) 08/06 12:47
→ J774:我是IF,這個IDEA也跟我接觸的案子沒有關,若在下班時間完成, 08/06 18:10
→ J774:相信也不會被認為是職務上的發明吧!? 08/06 18:11
推 piglauhk:這個...有用到相關經驗的話 吾... 08/06 20:59
→ J774:唯一的經驗就是在事務所學的撰稿經驗 08/06 22:55
→ J774:IDEA本身和事務所申請過的案子無關 這樣會算職務上的發明嗎? 08/06 22:55
→ yiersan:申請一些可以勒索有錢公司的專利 呵呵 08/07 00:06
→ forman:可以先進行前案檢索看看 08/07 00:36
→ J774:台灣看過了 應該是沒有 有空再來看美國好了:p 08/07 02:30
推 lkw:給四樓,寫案子也要錢啊 08/09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