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請問算不算侵權或不夠新穎 ?
時間Wed Aug 12 22:56:44 2009
※ 引述《aquatear (米蟲)》之銘言:
: 現在發明了一個方法
: 這個方法是靠轉換顏色來達成目的, 後面有一個技術來找到這個轉換的顏色
: 發現有專利也是利用轉換顏色來達成目的,但是找到轉換色的方法不同
=========上為技術陳述、下為問題=====================================
: 不曉得這樣我提的專利會不會構成踩到別人專利,
: 或者根本不夠新穎不構成專利的條件呢 ?
: 感謝 !!
提專利==>意思是一個專利申請案(下稱本案)的意思
從原PO的文義來看....應該是問
專利範圍重疊或新穎性遭揭露的問題
假設本案其他條件都符合了,已到了要看新穎性的階段.....
就專利的新穎性要件來說,本案既然採用不同於先前技術的方法、不同的
技術手段,新穎性當然沒問題。不同的方法與技術手段,雖然能使本案符合新
穎性要件,但專利權的取得還要進行進步性要件的判斷,是否有進步性才是本
案獲准與否的關鍵。
另外,專利權是排他權,專利權跟專利權之間不會有侵權的問題,專利權
之間只有權利範圍重疊、再發明的問題,到實施專利的階段才有侵權的問題。
(白話文:證書不會侵權證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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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44.85
推 forman:謝謝分享 08/12 22:57
→ forman:新穎性還是要看本案與前案的差異性 08/12 22:58
→ forman:前案的上位概念,不會影響到本案為下位概念的新穎性 08/12 23:00
→ forman:但是前案為下位概念時,就會影響本案之上位概念的新穎性 08/12 23:00
→ forman:有新穎性,還不一定有進步性。沒有新穎性,就沒有進步性。 08/12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