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知道算不算文法問題 當要表達一組件 = A + B + C 時, 不知道各位習慣寫成 一組件,包含 A、B「、及C」 或是 一組件,包含A、B「及C」 我一直習慣寫成:包含 A、B「、及C」 先前卻碰到一個審委要求我改成A、B「及C」 就是要我刪掉一個頓號,也沒說原因。 同一個案件中, 有另一處:...該元件為D、E、或F。 審委也要求我改成:...該元件為D、E或F.... 因為大學國文沒修過公文及應用文之類的課程, 所以想請教各位在公文及應用文中,對於頓號「、」的使用, 是否有特別的規範.... 商當Orz 的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4.237 ※ 編輯: JSL3719 來自: 118.165.14.237 (09/23 14:50) ※ 編輯: JSL3719 來自: 118.165.14.237 (09/23 14:51)
keku:頓號是分隔同類詞的 本身就有"或""及"的意思 09/23 15:39
keku:"或""及"是連接詞 前後都要連著詞彙 09/23 15:40
cckk969:審委是對的.....XD 09/23 16:27
pasica:A,B and C(英文也是) 09/23 16:37
JSL3719:>_< 原來我一直都寫錯....中英文都錯 09/23 17:02
rriver:審委是對的.....XD 09/23 17:03
lkw:審委是對的,但外國人寫法是A, B, and C 09/23 17:08
lkw:我沒看過pasica的那種文法 09/23 17:08
VanDeLord:oh, really? 09/23 17:15
lkw:義大利 09/23 17:24
pasica:google 常用英語標號、標示書寫方式參考資料裡面的第八題 09/23 17:38
pasica:其實在英文裡面兩種都可以,但是以原作者的例子應該是沒, 09/23 17:39
rriver:英文是A, B and C 除非 是落落長,我才會加上逗號 09/23 17:49
orsonplus:【A, B, and C】 VS 【A, B and C】的經典爭議出現了 XD 09/23 18:14
lkw:以前在改論文時,被老師糾正過XD 09/23 18:21
ppore:英文的部份前後連接名詞的話我不會加上逗號 09/23 18:32
ppore:可是如果是連接二個子句的話,通常我還是會把逗號加上去 09/23 18:32
orsonplus:我記得還有一篇老美 ED.gov的. 現在沒找到只找到上面的 09/23 18:33
orsonplus:http://0rz.tw/PNSP9 en.wiki有用xyz舉例,省略時的差異 09/23 19:01
freeland1225:我該感謝國中小老師 當然超要求標點符號標注與使用 09/23 19:55
lucullus:推"A, B, and C"以及"A、B及C" 09/23 20:11
shermanmt:我不這麼覺得。claim文字首重清晰,當B元件的名稱很容易 09/23 22:31
shermanmt:和「及」放在一起時產生混淆時,加個頓號並無不妥,也 09/23 22:32
shermanmt:不會改變claim scope,亦無違反1 claim 1 sentence 09/23 22:32
shermanmt:不瞭解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審查基準也沒寫要這樣吧 09/23 22:33
SGod:要加就加逗號 A、B,以及C 加頓號在文法上怪怪的 09/23 22:36
SGod:審委應該也沒引法條吧 那就是建議修正 單純文法上的問題 09/23 22:39
SGod:不修也不影響權利範圍 也不會因此被核駁 只是審委看了會不爽 09/23 22:40
SGod:但如果有引用26-3 那還是別爭.. 09/23 22:52
SGod:因為「不明確」本身就是個很不明確的東西 09/23 22:52
VanDeLord:請問l大,老師有告訴您為何這樣用嗎?還是老師說了算 XD 09/23 23:01
VanDeLord:,號可不可以省略,印象是有限定用法,要看後面接啥 09/23 23:02
VanDeLord:也許義大利人英文不太好也不一定喔... 09/23 23:03
VanDeLord:會這麼說是有點故的,我那位在義大利唸三年書的同事英文 09/23 23:07
VanDeLord:真的不太好 09/23 23:07
VanDeLord: ↑典 09/23 23:07
VanDeLord:不過煮的一手義大利口味的好麵 09/23 23:07
VanDeLord:他的夢想是離開研發,開個義大利餐聽..XD 09/23 23:08
lucullus:同意建議修正之觀點...如果審查委員看了不爽何不改 09/23 23:31
lucullus:大陸有官方的單位有在網路上放標點符號的用法 09/23 23:32
lucullus:是使用A、B或C 可是一時找不到這篇了 09/23 23:32
lucullus:致於台灣...我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規範 09/23 23:33
lucullus:所以要說這種核駁沒依據也是對的 09/23 23:34
lucullus:英文A, B, and C則是記憶中的文法... 09/23 23:35
lucullus:我想哪種用法才是100%正確是無解的... 09/23 23:36
lucullus:不過哪種用法是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到是可以討論的 09/23 23:37
VanDeLord:審查委員的意見應是正確的用法,頓號的使用方式教育部有 09/23 23:38
VanDeLord:提供使用說明,ps:當年教我寫稿的資深工程師也是這樣告訴 09/23 23:39
VanDeLord:我應該如J大原文所提之審查委員所建議之用法使用頓號。 09/23 23:40
VanDeLord:英文的部分,保險的用法是 " , and " 有限定的語意存在 ( 09/23 23:41
VanDeLord:這是當年美女tofel老師所教授,"通常語句中", and"會接名 09/23 23:42
VanDeLord:詞子句來說明","前的主詞 (印象所及,僅供參考) 09/23 23:43
VanDeLord:但在單句式說明的claim中, 有沒有逗點似乎都有人用 09/23 23:45
blueson:個人只推[A, B, and C],其中A、B及C要符合平行對稱原則 09/23 23:49
blueson:如果只有A及B,一般情形下用[A and B] 09/23 23:49
blueson:在某些情形下用[A, and B]或[A;B]會更好 09/23 23:50
forman:去找幾篇ibm專利看看就知道人家怎樣使用啦 09/24 00:31
VanDeLord:IBM 機構案應該不多吧 @@a 09/24 12:34
VanDeLord:一個案子有幾十個元件,光分號就可以分到四位數,光寫元 09/24 12:35
VanDeLord:件的連結關係就容易產生:想逗逗不到或不逗也給他逗下去 09/24 12:36
VanDeLord:的情形 09/24 12:37
JSL3719:IBM機構案應該都是有數十年歷史的老古董(機械式計算器) 09/24 17:22
VanDeLord:這讓我想起"算盤"這玩意兒...+.+|| 09/24 19:49
concen:英文我看到99%以上都是a, b, and c耶~但也有看到沒逗點的 09/28 01:22
concen:中文則是沒逗點/頓號的"及",以前小時候是教逗號+以及,但 09/28 01:24
concen:長大有人說不對,我也不知道是怎樣~~~。 09/28 01:26
concen:不過去看很多教標點符號的教材,無逗/頓號的及,和有逗號的 09/28 01:28
concen:以及(中文)都是有人用的。 09/28 01:29
concen:智財局的審查意見,我看到的,都是無逗/頓號的"及" 09/28 01:29
orsonplus:中文逗號﹝,以及﹞﹝,或﹞的用法應該無誤 a(@_@a) 09/28 03:53
orsonplus:我直覺想到....今之刑賞,或由喜怒,或出好惡。 XD 09/28 04:18
orsonplus:..弄個實施例...弄到4點 該睡了... 09/28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