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ku:頓號是分隔同類詞的 本身就有"或""及"的意思 09/23 15:39
→ keku:"或""及"是連接詞 前後都要連著詞彙 09/23 15:40
推 cckk969:審委是對的.....XD 09/23 16:27
推 pasica:A,B and C(英文也是) 09/23 16:37
→ JSL3719:>_< 原來我一直都寫錯....中英文都錯 09/23 17:02
→ rriver:審委是對的.....XD 09/23 17:03
推 lkw:審委是對的,但外國人寫法是A, B, and C 09/23 17:08
→ lkw:我沒看過pasica的那種文法 09/23 17:08
推 VanDeLord:oh, really? 09/23 17:15
推 lkw:義大利 09/23 17:24
推 pasica:google 常用英語標號、標示書寫方式參考資料裡面的第八題 09/23 17:38
→ pasica:其實在英文裡面兩種都可以,但是以原作者的例子應該是沒, 09/23 17:39
→ rriver:英文是A, B and C 除非 是落落長,我才會加上逗號 09/23 17:49
推 orsonplus:【A, B, and C】 VS 【A, B and C】的經典爭議出現了 XD 09/23 18:14
推 lkw:以前在改論文時,被老師糾正過XD 09/23 18:21
推 ppore:英文的部份前後連接名詞的話我不會加上逗號 09/23 18:32
→ ppore:可是如果是連接二個子句的話,通常我還是會把逗號加上去 09/23 18:32
→ orsonplus:我記得還有一篇老美 ED.gov的. 現在沒找到只找到上面的 09/23 18:33
→ freeland1225:我該感謝國中小老師 當然超要求標點符號標注與使用 09/23 19:55
推 lucullus:推"A, B, and C"以及"A、B及C" 09/23 20:11
推 shermanmt:我不這麼覺得。claim文字首重清晰,當B元件的名稱很容易 09/23 22:31
→ shermanmt:和「及」放在一起時產生混淆時,加個頓號並無不妥,也 09/23 22:32
→ shermanmt:不會改變claim scope,亦無違反1 claim 1 sentence 09/23 22:32
→ shermanmt:不瞭解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審查基準也沒寫要這樣吧 09/23 22:33
推 SGod:要加就加逗號 A、B,以及C 加頓號在文法上怪怪的 09/23 22:36
→ SGod:審委應該也沒引法條吧 那就是建議修正 單純文法上的問題 09/23 22:39
→ SGod:不修也不影響權利範圍 也不會因此被核駁 只是審委看了會不爽 09/23 22:40
→ SGod:但如果有引用26-3 那還是別爭.. 09/23 22:52
→ SGod:因為「不明確」本身就是個很不明確的東西 09/23 22:52
推 VanDeLord:請問l大,老師有告訴您為何這樣用嗎?還是老師說了算 XD 09/23 23:01
→ VanDeLord:,號可不可以省略,印象是有限定用法,要看後面接啥 09/23 23:02
→ VanDeLord:也許義大利人英文不太好也不一定喔... 09/23 23:03
推 VanDeLord:會這麼說是有點故的,我那位在義大利唸三年書的同事英文 09/23 23:07
→ VanDeLord:真的不太好 09/23 23:07
→ VanDeLord: ↑典 09/23 23:07
→ VanDeLord:不過煮的一手義大利口味的好麵 09/23 23:07
→ VanDeLord:他的夢想是離開研發,開個義大利餐聽..XD 09/23 23:08
→ lucullus:同意建議修正之觀點...如果審查委員看了不爽何不改 09/23 23:31
→ lucullus:大陸有官方的單位有在網路上放標點符號的用法 09/23 23:32
→ lucullus:是使用A、B或C 可是一時找不到這篇了 09/23 23:32
→ lucullus:致於台灣...我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規範 09/23 23:33
→ lucullus:所以要說這種核駁沒依據也是對的 09/23 23:34
→ lucullus:英文A, B, and C則是記憶中的文法... 09/23 23:35
→ lucullus:我想哪種用法才是100%正確是無解的... 09/23 23:36
→ lucullus:不過哪種用法是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到是可以討論的 09/23 23:37
推 VanDeLord:審查委員的意見應是正確的用法,頓號的使用方式教育部有 09/23 23:38
→ VanDeLord:提供使用說明,ps:當年教我寫稿的資深工程師也是這樣告訴 09/23 23:39
→ VanDeLord:我應該如J大原文所提之審查委員所建議之用法使用頓號。 09/23 23:40
→ VanDeLord:英文的部分,保險的用法是 " , and " 有限定的語意存在 ( 09/23 23:41
→ VanDeLord:這是當年美女tofel老師所教授,"通常語句中", and"會接名 09/23 23:42
→ VanDeLord:詞子句來說明","前的主詞 (印象所及,僅供參考) 09/23 23:43
→ VanDeLord:但在單句式說明的claim中, 有沒有逗點似乎都有人用 09/23 23:45
推 blueson:個人只推[A, B, and C],其中A、B及C要符合平行對稱原則 09/23 23:49
→ blueson:如果只有A及B,一般情形下用[A and B] 09/23 23:49
→ blueson:在某些情形下用[A, and B]或[A;B]會更好 09/23 23:50
→ forman:去找幾篇ibm專利看看就知道人家怎樣使用啦 09/24 00:31
→ VanDeLord:IBM 機構案應該不多吧 @@a 09/24 12:34
→ VanDeLord:一個案子有幾十個元件,光分號就可以分到四位數,光寫元 09/24 12:35
→ VanDeLord:件的連結關係就容易產生:想逗逗不到或不逗也給他逗下去 09/24 12:36
→ VanDeLord:的情形 09/24 12:37
→ JSL3719:IBM機構案應該都是有數十年歷史的老古董(機械式計算器) 09/24 17:22
推 VanDeLord:這讓我想起"算盤"這玩意兒...+.+|| 09/24 19:49
→ concen:英文我看到99%以上都是a, b, and c耶~但也有看到沒逗點的 09/28 01:22
→ concen:中文則是沒逗點/頓號的"及",以前小時候是教逗號+以及,但 09/28 01:24
→ concen:長大有人說不對,我也不知道是怎樣~~~。 09/28 01:26
→ concen:不過去看很多教標點符號的教材,無逗/頓號的及,和有逗號的 09/28 01:28
→ concen:以及(中文)都是有人用的。 09/28 01:29
→ concen:智財局的審查意見,我看到的,都是無逗/頓號的"及" 09/28 01:29
推 orsonplus:中文逗號﹝,以及﹞﹝,或﹞的用法應該無誤 a(@_@a) 09/28 03:53
→ orsonplus:我直覺想到....今之刑賞,或由喜怒,或出好惡。 XD 09/28 04:18
→ orsonplus:..弄個實施例...弄到4點 該睡了... 09/28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