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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最近看了幾個專利案,是有關 ﹝於一平面紙材上刻畫有折線,利用折線將紙材折合成盒子﹞ 對於這類案子的寫法有許多疑問! 1.是要claim平面紙材加上折線還是claim已經折完的盒子(標的是寫:xxx包裝盒)。 2.看到的專利不管新型或是發明案,claim的寫法幾乎都是用複數板體彼此連結, 成一平面紙材,有些比較簡單的盒子線條只有幾條,還是會用板體去組成結構; 如果用一平面紙材上設有複數折線這樣的方式去描述可以嗎?感覺簡單的構造, 這樣描述比較容易也比較好界定,只是看到的案子都沒用這種寫法,不知道是不是 有限制,或是礙於法規、基準的規定。 3.假設上述兩種寫法都可以,那兩種寫法有什麼差異,為何看到的公報大都使用前者的寫 法。 4.claim的標的是xx包裝盒,那有需要去描述怎麼折成盒體嗎? 5.如果去描述怎麼折成盒體,那不就是方法了嗎?但如果不描述好像又無法具以實施。 6.關於這類型的案子有沒有什麼資料可以調閱。 因為實在是摸不著頭緒,所以直接上來發問! 麻煩版上有經驗的前輩可以指點小弟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226.141
orsonplus:有些情況是紙盒的發展技術己經太成熟,專利範圍故意弄小 10/24 09:48
orsonplus:有些情況是寫案子的人沒有上位概念,找說明書來抄 10/24 09:50
orsonplus:紙盒的案子專利範圍太大很容易沒進步性.若跟客戶聊.. 10/24 09:59
orsonplus:你會發現大多的紙盒客戶都很清楚,95%都是習知技術.. 10/24 09:59
orsonplus:寫法沒有一定,要看怎麼樣對客戶最有利.. 10/24 10:07
orsonplus:若很有把握某個技術可以下很大的專利範圍,就直接保護.. 10/24 10:08
orsonplus:提醒一下:紙盒通常在使用前會不折或半折合,要用的時候 10/24 10:11
orsonplus:才會以完整的態樣呈現,很多專利重點都在"折"... 10/24 10:14
orsonplus:而折的方法,要寫成新型就會帶結構了... 10/24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