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V大有關OEM或ODM在申請專利時有不同的考量,對於打算要轉
到IH的專利從業人員是一個很好的省思。
關於在專利這條供應鍊下,所思考的面向會因為所在行業別有很大
的不同。根據前述V大的說法,發明人在OEM或ODM申請時,身為服
務業或包裝業的IHPE須根據所屬公司於供應鍊的位置,據以打造相
對應的專利。更進一步而言,當專利工程師服務於研究機構,或是
產業上、中或下游,處於OEM/ODM/OBM,申請專利時的考量自然會
不一樣。
我曾經待過系統廠,目前於IC design公司服務,深深覺得針對專
利而言fab跟fabless的thinking差很多。此外,該公司於該產業的
排名是,是不是具規模經濟,是不是為訴訟所苦,往往會影響到該
公司對於專利從業人員的看待(待遇)。
在此也呼應到之前我的貼文,也就是從解決公司或事務所的問題的
角度出發。在嘗試要解決問題之前,專利從業人員有需要去瞭解公
司或事務所處在產業的供應鍊上位置在哪裡,以利做出適合的解決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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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運,起於知悉適合自己的賺錢之法;
財富,起於執行適合自己的賺錢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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