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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設計師 不是專利行裡的人 想請問的問題可能有點怪 假如我今天有一個具備新穎性和進步性的技術 但是我不希望申請專利 我想將它贈送給全世界 希望能無償給全世界人類使用 那是不是說我只要公開該技術 其他人就會因為不具新穎性而無法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以之申請專利呢?? 假如是這樣的話 那麼怎樣的公開形式是法律上被承認的呢?? 有比較簡單又低成本的方法嗎??(我又窮又忙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99.234
bearwang:PO在這裡就可以了~ 12/29 10:42
JSL3719:網路是最省錢也最快,唯獨公開日期不易舉證 12/29 10:46
ordonez:美國有個制度叫Statutory Invention Registration(SIR), 12/29 13:00
ordonez:可以考慮一下。 12/29 13:00
yaudeh:IP.COM 12/30 06:46
shoulder:提出申請 但不申請實審 12/31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