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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nner (圓....)》之銘言: : 請問當我專利申請出去後,在公開之前,就開始進行商業化的動作 : 這樣這時候如果競爭對手看到這東西好,但是專利還沒公開 : 就可以跟著仿冒,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嗎? 等到18月公開後 : 才是專利權利可以伸張的時間?? : 也就是申請好到公開這段時間,任何人都可以仿冒不用負責 : 等到公開後才不可以仿冒,不然核准後會被告公開後所有的侵權行為 : 也就是公開前大家都可以侵權也不會被追討??? 有權利空窗期? 公開不用一定要等到18個月, 您可以依專利法第36條第2項申請提早公開, 另外,新型只要約半年就能拿到證書, 同時,如敘明有非專利權人為商業上之實施,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者 在半年之內就能完成技術報告。 所以策略上建議可以申請新型, 或部分的claim申請發明,部分的claim申請新型, 另外,如仿冒的程度十分接近,或許也有侵犯您著作權的問題, 以上,僅供參考。 -- 專利查詢、專利家族、專利地圖工具免費下載 http://www.patentcat.com/tw.j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26.242
forman:專利法第40條 01/07 00:50
forman:新型技術報告書 01/07 00:52
JSL3719:存心搭便車的人有時候連廣告單都抄襲,這時候著作權就有 01/07 11:49
JSL3719:機會主張了。 01/0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