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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發明一樣設計, 在大陸送出申請. : 乙想把甲的專利拿去美國申請專利(此產品在美國還沒申請過), : 發明者依然為甲, 但專利所有權為乙所有. : 合作內容為乙負責申請等所有費用,乙負責對外找買家, 乙付材料費用, 再交由甲來製造. : 也就是甲只要將美國專利權交給乙,並負責生產, 其餘都是乙負責, : 利潤兩人分 (怎麼分還要問一下). : 此產品會在大陸生產,美國販售. : 問題: 發明人為甲的話 美國專利申請人也必須為甲 但是可以轉讓予乙 見此狀況 應以授權之方式為之 方為上策 最後 要是甲先生單靠不可靠的線上資訊來做生意上的決策 恐有大問題 單看這個模式 應有數十至百萬之規模 真的要省顧問費這些小錢? : 1. 甲只在大陸申請專利, 在美國並沒有申請. 若乙想在美國申請, : 是否需要填轉讓同意書呢?若需要,請問是需要在大陸辦還是美國? : 因為美國還沒申請,所以要轉讓也沒實際上的專利號碼/資料可以轉讓. : 轉讓內容該怎麼寫? 細節部份 請洽專利事務所 大多數國家都有強制外國人必須委任當地的代理人 方可跨國提出申請 故此最後都還是要洽詢事務所 : 2. 若在大陸專利權為甲, 在美國為乙, 這樣往後可能會有問題?(假設有糾紛) : 一樣東西的專利在不同地方可以是不同人所有嘛? 專利權人於不同的國家可為不同人 若怕有糾紛請事先利用契約約束各個細節 : 3. 若不需要填轉讓, 那在美國申請是否和第一次申請專利一樣走同樣的手續? 如果是交給事務所的話 基本上是一樣的 要自己來的話 恐怕板上也沒幾位高人有美國專利的實務程序經驗 認命點 交給專業人仕吧 : 那往後若甲反悔了, 他是否可以依大陸申請專利較早來說美國的專利無效呢? 問題太大 資訊太少 變數太多 無解 : 真不好意思問了一堆問題, 我是幫忙找資料的, 不是這方面專家, : 還請各位幫忙解惑! 若不適合在這問, 請推薦我去哪找資料比較好, 謝謝! 做生意 有些錢能省 有些卻不能 法律顧問是其中一項不能省的 法律規範太多太細風險亦高 真的不要省 <<<<奸>> 話說 需要的話 我可以幫你介紹事務所唷 =..=++ \ ( 罒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0.227
flyinblue01:太感謝了!我會轉達你的意見給乙(我是幫乙查的^^") 01/31 16:02
flyinblue01:那...可不可以介紹我好的事務所呢?(乙有交涉過很糟的 01/31 16:03
flyinblue01:所以很擔心,又不知道該怎麼找) 謝謝你!! 01/31 16:03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59.121.0.227 (01/3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