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rrytown:我無法同意你更多了 03/31 12:40
→ jerrytown:主管機關也常常打模糊仗...到底考這些有沒有什麼意義呢 03/31 12:41
→ jerrytown:而且智財法院推翻他們的看法.他們也不認錯.有什麼資格認 03/31 12:42
→ jerrytown:證別人呀...太多積非成是的問題了 03/31 12:43
推 Xkang:所以有人會去烤嗎XD 03/31 12:44
推 jerrytown:還是有人會去考的...履歷表好看又吃香呀... 03/31 12:46
→ jerrytown:很多公司吃這一套的... 03/31 12:47
推 kaikai1112:如果 事務所合夥人叫你去考 你要不要去考 03/31 12:47
推 jerrytown:不會...我不需要... 03/31 12:49
推 kaikai1112:那如果事務所把它當成升等的條件哩 科科...... 03/31 12:51
→ larksong:本文真是說的好, 只是若業界現實是重視有沒有這樣的證照, 03/31 13:19
→ larksong:而不是重視真正能處理問題的能力, 那真是現實的困境啊 . 03/31 13:20
→ JSL3719:明知道這是亂七八糟的東西,我還是會去考.... 03/31 13:23
→ JSL3719:履歷表沒列一堆OOXX認證,就莫名其妙輸人一截(尤其是那種 03/31 13:24
→ JSL3719:HR先過濾履歷表再送到需求單位的鬼地方) 03/31 13:25
→ JSL3719:順便當模擬考吧~ 03/31 13:25
→ abby0414:bullshit +1 03/31 14:10
推 VanDeLord:我也會去考,理由與樓上J大相同。 看到這新聞還挺高興的 03/31 14:10
→ VanDeLord:我已經受不了我那資深的同事了,連技術特徵比對都要我這 03/31 14:12
→ VanDeLord:資淺的幫忙更正 n 次。 n > 3 03/31 14:13
→ VanDeLord:透過這樣的制度,至少整體會有一定水準,水準高的自然 03/31 14:13
→ VanDeLord:有恃無恐。像我這種半桶水,剛好也可以自我評鑑一下 03/31 14:14
→ VanDeLord:PS:技術比對已經到亂七八糟、侵害鑑定已經是不知所云的 03/31 14:15
→ VanDeLord:地步。 XD 03/31 14:15
→ forman:若是免費,我會去考~~~~~(逃之夭夭 03/31 14:22
推 armuroray: 樓上XD 03/31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