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man:附屬項標的與獨立項不一樣? 04/05 22:39
→ yenner:第二項的固定裝置也再主項沒說明..這樣ok嗎?... 04/05 22:39
→ yenner:兩個附屬項所描敘的固定裝置都指不同的東西...有重疊.. 04/05 22:41
→ forman:這些請求項可以修改一下會比較符合專利法、細則及審查基準 04/05 22:41
→ yenner:請問大約要怎修改會比較符合?...我現在寫很類似的專利 04/05 22:43
→ forman:要改的地方太多,傷腦筋~XD 04/05 22:47
→ priorart:您就專注於發明創新 該讓事務所賺的還是讓人家賺吧... 04/05 23:03
→ yenner:1.太有價值的給事務所會怕... 04/05 23:06
→ yenner:想要自己寫...不行再來靠事務所改..花3500預防被表 04/05 23:07
→ yenner:然後能的話當然就不給賺..@@~~... 04/05 23:07
推 Xkang:f大意思是:第1項獨立項是"機構",第2項以後都變"固定方式", 04/05 23:07
→ Xkang:依附不正確 04/05 23:08
推 eltess:就是太有價值的 才要交給專業的寫 事務所改只會越改越糟 04/05 23:45
→ eltess:自己寫 寫出來的東西 也一點價值也沒有 04/05 23:46
→ eltess:我是說...寫好再給事務所改 更是送錢給事務所賺 04/05 23:47
→ yenner:丟出去後...不是也可以修改..那時候他想表也沒辦法表.. 04/06 00:21
→ yenner:想要學習外加不能寫太差...買中國日本美國專利..台灣自己 04/06 00:22
→ yenner:看他中國怎寫我就怎改...這樣應該ok? 04/06 00:23
→ yenner:單純不想被表..外加自己練習... 04/06 00:25
推 VanDeLord:先確認發明內容的保護範圍1.方法達成還是 2.物達成 04/06 08:24
推 orsonplus:用權利會比較恰當 04/06 10:44
→ orsonplus:若沒意見 晚一點 我會把這系列的標題"權力"改為"權利" 04/06 20:21
→ VanDeLord:最近戰意太強,誤解樓上,不好意思 XD 04/06 20:23
推 orsonplus:囧rz... 04/06 20:28
→ forman:van大大~sc2少玩點~ 04/06 20:52
推 VanDeLord:我現在主攻WarCraftIII之"真‧三國無雙V66F2$"版 04/06 20:56
→ forman:van大大~~xd~ 04/06 21:02
推 orsonplus:主: 施壓體改為施壓單元,與桌面接觸者為至少一銜接單元 04/06 21:43
→ orsonplus:附:施壓單元...列舉,銜接單元...列舉 04/06 21:44
→ orsonplus:注意元件與元件之間的主從、連接關係 應該會有幫助。 04/06 21:45
→ orsonplus:建議原PO把原先定義的施壓體拆成上述兩個單元來寫看看 04/06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