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glauhk:請以申請權利範圍為準 04/07 21:37
推 orsonplus:1.專利不會侵犯專利 只會重疊、重複 04/07 21:39
→ orsonplus:2.要拿該裝置的實際態樣 去跟 專利範圍進行比對 04/07 21:43
→ orsonplus:若您第五行所述之專利,是指依照某個專利生產的"產品" 04/07 21:48
→ forman:進步性問題而已~ 04/07 21:48
→ orsonplus:最簡易的方法就是找出他範圍有寫到,而你沒有的東西 04/07 21:51
→ sr0:我印象中 摘要向來是不會被在乎的 04/08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