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enner:如果是這樣寫的話...會有單一性的問題嗎? 04/11 10:11
→ yenner:目前是想要把B當成範圍技...全都打...然後下面再來解釋 04/11 10:11
推 SGod:y的意思應該像 B:通訊裝置 D:該通訊裝置是手機 E:..是PDA 04/11 19:32
→ dreamknight:喔,謝謝S大說明,這樣可以請y大略過我這部份:P 04/11 20:29
推 forman:我沒有寫過第2-3項的claims,只是感覺有點怪怪的。XD 04/12 14:14
→ ColdDark:就字面看,第2,3項的claim應該超出第1項的範圍了吧... 04/13 15:51
→ JSL3719:Claim 2-3是獨立項.... 04/13 17:35
→ JSL3719:多個獨立項時容易有單一性問題 04/13 17:36
→ JSL3719:通常是要在A+C本身也有可專利性時,其餘組合才會被視為具 04/13 17:37
→ JSL3719:有相同發明概念 04/13 17:38
→ JSL3719:不然就是找出一個更上位的B"來涵蓋下位的B, D, E 04/13 17:40
→ JSL3719:不過實務上....我經手過的台灣案還沒因為單一性被要求分 04/13 17:41
→ JSL3719:割過,但對應的大陸、美國、歐專一不小心就被要求選擇 04/13 17:42
→ JSL3719:尤其是大陸跟歐專,有兩項以上獨立項的幾乎都有問題 04/13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