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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題: : 乙取得A物品之新型專利權,嗣後丙取得製造A物品之方法發明專利權, : 丙實施其專利方法製造之物品落入乙所有新型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 : 是否侵害乙之新型專利權?丁擁有醫藥用之B型抗生素之專利權, : 嗣後戊取得製造該醫藥用之B型抗生素之製造方法專利權, : 戊是否得實施其方法專利? : 我的參考答案: 請參考:  狀態可分為以下數種。 1。乙之申請日較丙早  設乙之申請日較丙早,依專101,乙案公告後,專利權成立。丙之產品落入 乙之權利範圍,則丙侵權,其是否取得專利則不為所問。 2。乙之申請日較丙晚 設乙之申請日較丙晚,則明顯的,乙物於其申請前已於國內使用,按專57, 丙製造乙物之行為專利之權力所不及。 再者,因乙之申請日較丙晚,其適用專23擬制新穎性之規定,任何人均得 依專67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舉發。 然而,若某他人於乙案公告後,舉發確定前製造乙物,其仍侵害乙之專利權。 : 第二題: : 甲於B物品新型專利申請六個月後收到處分書, : 嗣後甲想將其新型專利擴大專利範申請發明專利, : 該如何處理?(這是我自己遇到的問題XD) : 我的參考答案: : 因國內優先權依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先申請案已經審定或處分者 : 不得主張,故甲欲再申請同發明專利需不繳費將已處分的新型專利撤回, : 再申請發明專利,但必須承擔此專利申請日往後沿,第三人申請同發明專利, : 而使專利被駁回的風險。 : (新型專利是收到處分書就算已經處分, : 還是繳費領証公告後才算已經處分(處分完成)??) : 請版上的大大多多指教,謝謝。  是的 公告之處分需以完成繳費為要件 一天沒繳錢都可以主張優先權。(印象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0.207
forman:新型專利應該要檢附新型技術報告書 04/13 07:46
forman:丙可以等乙專利權自然消滅後再實施即可~~~XD~ 04/13 07:51
forman:發明專利製造方法所完成之物難以吻合新型專利物之技術特徵 04/13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