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kedware:那就快留下你製作完成的時間證據吧XDDD 07/01 00:01
推 musicfreshma:建議先趕快file一個符合程序上的申請案,然後在一年 07/01 00:24
→ musicfreshma:完成完整的說明書,然後申請並主張國內優先權 07/01 00:25
推 musicfreshma:要不然就只能主張先使用權了... 07/01 00:27
推 kaikai1112:既然有公開販售 就不具新穎性 所以對手也不能申請專利 07/01 08:12
→ kaikai1112:所以 問題不成立 ........... 07/01 08:13
→ bearwang:有公開販售還是可以申請喔 07/01 10:43
→ bearwang:如果不想申請專利比較保險的作法就是把技術完整的公開 07/01 10:43
推 piglauhk:B大 除了美國以外 大多都把公開販售(使用)當為失去新穎 07/01 10:50
→ piglauhk:性的要件 對啦 申請可以 但能不能通過實審又是另一回事 07/01 10:51
→ ileadu:你公開販賣一年半後 別人看你沒申請專利 必然會出現仿冒品 07/01 12:22
→ ileadu:就算他不去申請專利 仿冒品也足以使你獲利能力down很多 07/01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