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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要簽的....(不知叫什麼) 基本上 優先權是建立在互相對待的基礎上 從現有法規來看 只要互相的行為成立(簽約?協議?)..兩岸優先權就直接生效了嗎? 還是要扯到WTO會員再繞回來解釋 應該不需要修法追認什麼東西吧 XD 是行政層面的問題 還是有法律層面的問題呢? ~( ̄▽ ̄)~(_△_)~( ̄▽ ̄)~(_△_)~( ̄▽ ̄)~ 一簽完就會直接生效了嘛?(很大的疑問) 這影響很大 甚至會直接改變以往台灣、大陸 同時提出申請的策略 申請中的案子 應該也會被影響到。 有人知道 簽下去...是立即就生效(優先權的相關法規早就存在) 還是需要慢慢發酵呢? =========================================================================== 題外話1:上次板聚約40多人, 後來有留聯絡資訊(msn..姓名..單位)的人大約10多位, 等著等著我就差點忘了這件事 囧~ 這幾天我會整理,把資料傳給有E-mail的板友, 之前忘記回傳的這兩~三天內可以補一補喔,這星期我就會處理了。 有急虛連絡方法的,可以先跟我說一下 題外話2: 上次沒辦法來的 預計8~9月我會再一次板聚,有參加過的 歡迎再次參加 題外話3: 板聚後...我一直想不起來 我要去新店找誰 找了之後要幹嘛(囧~ 年紀大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7.131
piglauhk:O大英明 07/05 15:55
sank:雖然我住新店,但一定不是找我XD 07/06 12:25
Xkang:期待下次版聚~~~~ 07/08 21:37
orsonplus:明天會進行資料交流,要補上的快喔 不然就下次囉~ 07/08 21:52
orsonplus:資料已寄出,沒收到的再跟我說吼~ 07/10 04:08
Xkang:今年八八節好像是禮拜天 可否煩請版主盡量避開八八節XDDD 07/10 11:28
orsonplus:/囧\... 07/10 11:59
musicfreshma:感謝板大做的資料 辛苦了 07/10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