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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又來問問題了XD 我公司大頭剛剛問我 他想修改專利申請書上的一份圖式 問我現在可不可以申請 我們公司是在九十八年九月九日申請的案子 我記得依造專利法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專利專責機關於審查發明專利時,得依職權通知申請人限期補充、修正說 明書或圖式。 申請人得於發明專利申請日起十五個月內,申請補充、修正說明書或圖式;其於十五個月 後申請補充、修正說明書或圖式者,仍依原申請案公開。 申請人於發明專利申請日起十五個月後,僅得於下列各款之期日或期間內補充、修正說明 書或圖式: 一、申請實體審查之同時。 二、申請人以外之人申請實體審查者,於申請案進行實體審查通知送達後三個月內。 三、專利專責機關於審定前通知申復之期間內。 四、申請再審查之同時,或得補提再審查理由書之期間內。 依前三項所為之補充、修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原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第二項、第三項期間,如主張有優先權者,其起算日為優先權日之次日。 是可以在十五個月內申請修正圖式的 但我打電話問我們公司之前委託的專利師助理 他卻說他記得是在提出申請案後半年內要提出修正申請 我們的專利師幾個月前不幸過世 很多事我只能問他的助理 他很確定的跟我說只有半年內可以申請修正圖式 他是對的嗎? 他依據的是什麼規定呢? -- 不要阿~我的研究所~ 憲兵:時辰到了!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36.177
jody893011:補充一下 我們要修改的是一個結構的發明概念 07/22 11:32
kaikai1112:先確定有沒有 變更實質 的問題 (new matter) 07/22 11:52
jody893011:意義沒有變 就是修一下讓人比較難理解我們的設計概念 07/22 11:56
piglauhk:看你要相信法條還是相信助理 理論上 案件一天沒審定都可 07/22 12:03
piglauhk:以修正 如K大所說 要注意有沒有NEW MATTER的問題 07/22 12:04
piglauhk:過世了 就換一位吧 助理之所以只能當助理 總有他的理由.. 07/22 12:04
forman:你直接打電話問智財局審委看這案子開始進行審查沒 07/23 00:20
forman:若智財局都沒有動作,你就問他可不可以主動修正,看情況辦 07/23 00:20
forman:自己問也可以學到不少東西,實務累積經驗。 07/23 00:21
forman:先打總機,說你要問審委那個申請號案件問題,請總機轉審委 07/23 00:22
forman:有些審委會幫你查資料庫,看看是否已經轉交給審委或待配案 07/23 00:23
jody893011:感謝大家的回答 07/23 10:01
SGod:直接丟修正進去 智慧局自然會回函說受不受理 07/23 20:01
SGod:你這件若沒提優先權的話 應該是可以修正的 07/23 20:02
SGod:其實跟案子開始審查了沒並沒有關係.. 07/23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