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glauhk:1.撤銷 2.自此不存在 08/04 17:25
→ piglauhk:上開推文內容之真確性 請自行確認 08/04 17:25
→ akirajacky:如何撤銷?新型似乎沒有依職權撤銷... 08/04 17:41
→ forman:專利權消滅-專利法第66條、專利權撤銷-專利法第67、73條 08/04 20:08
推 horse175:自始不存在,所以一案兩請基本上效用不大 08/05 01:42
→ orsonplus:可以拿來戰術運用 08/05 08:37
推 lkw:怎麼會效用不大,有權力是賠償金,pending是補償金,差很多的 08/05 09:31
推 piglauhk:如果案子出去被一案兩請駁回 只能怪工程師不夠"用心" 08/05 11:10
→ bearwang:補償金不是只能請求公開到公告的期間? 08/05 11:12
推 piglauhk:補償金得由申請專利後之並告知當天開始計算..= =+ 08/05 11:15
推 lkw:公開後才能告知,所以才有申請提前公開的制度 08/05 11:24
推 piglauhk:真的耶 專40... 見笑了 08/05 11:43
→ amend:謝謝大家的回答~另外同第一題,如果取得新型專利,但還未被 08/05 23:37
→ amend:審查官發現(或被舉發掉),控告他人侵權取得賠償金或授權新 08/05 23:42
→ amend:型(發明)獲得授權金,這些錢之後要得回來嗎... 08/05 23:45
→ bearwang:當你控告別人的時候 對方就會想盡辦法把你的專利舉發掉了 08/06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