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me (oOpz!!! USPTO)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發明說明是否支持claim
時間Sat Sep 4 03:14:21 2010
※ 引述《amend (飛天法寶)》之銘言:
: 各版版大好:
: 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版大
: 對於專利法第26條第3項所述之申請專利範圍
: 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各請求項應已簡潔
: 之方式記載,且必須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
: 其說明書中需要想到什麼程度才有支持,一直不解...
就是people skilled in the art是否能理解? 是否能make and use?
若可以,應該基本上就算支持. 當然這部分撰稿工程師要先把持這一關,
否則examiner會幫你決定是否支持!
: 舉例來說:
: 一種用以滅菌之鍋體,其先前技術揭露為圓形及矩形鍋體,
: 在發明說明中敘述本發明為橢圓形鍋體,較先前技術具有
: 節省材料、較大容置空間、高抗壓及流利傳導均勻等特性....
: 在獨立項中其特徵即在於鍋體為橢圓形云云..
: 以上在發明說明中需不需要引入「實驗數據」或「教科書」等..?
實施例當然須引入'本發明'的實驗數據或結果來佐證你的發明特徵.
至於引入教科書來佐證特徵,當然不行.
因為這不就違反進步性? 甚至連新穎性都不過關?
: 證明橢圓形確實具有其功效,在說明書中才有達到所謂專利法
: 第26條第3項中之支持..
: 另一問也是支持的問題
: 舉例來說:
: 在claim中獨立項寫一個上位化用語「能量轉換裝置」
: 附屬項用馬庫西的寫法詳述其「能量轉換裝置」為
: 「液壓馬達」或「發電機」
: 在說明書中如果把相同附屬項「能量轉換裝置為液壓馬達或發電機」
: 這段話寫入是否即有支持?
實施例裡,當然需要寫入,必要性的充分說明不能省略.
一樣,撰稿工程師要先把持這一關, 否則examiner會幫你決定是否支持.
這是我在美國時審案最基本的criteria. 台灣的審查官應該也不至於差太多.
: 有勞各位版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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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7.127
推 amend:謝謝i大的解說..我之前有聽過另一種寫法..在claim中只寫入 09/07 14:12
→ amend:最佳的實施例 不寫「能量轉換裝置」而寫「發電機」因為「液 09/07 14:14
→ amend:壓馬達」也會落入均等得範圍 改成液壓馬達並沒有產生超出預 09/07 14:14
→ amend:期的功能 所以反而寫上位化的用語 並不會比較好.. 09/07 14:17
推 amend:版上前輩請問常使用上位化的用語嗎? 09/07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