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lphinus:先說 這裡是排中的 09/06 13:05
→ sinohara:簡轉繁 09/06 13:05
→ sinohara:這裡禁簡轉繁的文章 09/06 13:06
※ 編輯: linsf 來自: 198.53.181.142 (09/06 13:09)
推 stilllove56:好文!!! 09/06 13:08
推 knml:山寨不意外 09/06 13:10
→ drwei:應該另有內情 只為了息事寧人賠12億多台幣? 我不太信 09/06 13:10
→ birdy590:科科... "中國的"專利 09/06 13:11
推 homocat:不信+1。。真把法國人當凱子啊, 09/06 13:12
推 warlordean:感覺美國法院更常這樣護短,但做法沒對岸誇張 09/06 13:15
→ pillliq:新光三越去北京那事不知道結果是如何 09/06 13:16
推 Bastain:感覺好過份 09/06 13:16
推 newman1125:好文推 09/06 13:27
推 pemit:好文! 09/06 13:42
推 kaikai1112:借轉專利版.......... 09/06 14: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6.38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140.118.16.38 (09/06 14:25)
→ lightnsalt:中國專利法沒有anticipation這種概念嗎? 09/06 16:45
推 demonhom:不如研究風土民情 09/06 17:47
推 piglauhk:根據文中說明 只有圖有畫電子元件 說明書沒對該元件進行 09/06 22:02
→ piglauhk:細部說明的話 要說中方專利強度有問題其實也不太中肯 09/06 22:02
→ piglauhk:再說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各國不一樣 若該小部件為關鍵元 09/06 22:05
→ piglauhk:件 也不過是要他一次把利潤全吐出來而已 還是說台灣新法 09/06 22:07
→ piglauhk:那樣 固意侵權不得要求三倍賠償會比較合理? 見人見智 =_= 09/06 22:08
→ piglauhk:最後. 中國真的很黑....(  ̄ c ̄)y▂ξ 09/06 22:09
→ kaikai1112:推樓上 聽過在大陸執業的台灣人律師說過(在研討會) 09/07 07:20
→ kaikai1112:他們會想辦法用侵權事項發生地當理由作 forum shopping 09/07 07:23
→ kaikai1112:把 juridiction 拉到北京.... 09/07 07:25
→ kaikai1112:一方面是 北京是他們地頭 另一方面 在天子腳下 09/07 07:26
→ kaikai1112:裁判品質比較高 比較不會有光怪陸離的東東跑出來 09/07 07:26
→ orsonplus:例如:消失的人證、物證 還有消失的台商 XD 09/07 08:02
→ orsonplus:幾個經銷商在上法庭前幾天拒絕出庭<== 100分 09/07 08:03
推 VanDeLord:溫州幫可是中南海扛霸子的子弟兵團,怎麼可能會輸 XD 09/07 08:49
推 piglauhk:經銷商證人:怪我囉?! 09/07 08:54
推 VanDeLord:拉到北京可能也只是剛好 (誤) 09/07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