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w4m:因錯誤觀念造成核駁審定還不自知09/10 16:55
VanDeLord 修文回應: mnw4m 大提出審定的字眼,似乎已經脫離主題。
→ nw4m:不就是核准或核駁審定?審定字眼叫離題?還真不得不恭維09/13 09:36
→ nw4m:這麼特別的卓見
VanDeLord 修文回應:我真的不太想教傲慢的人太多東西。
說明:
(一) #1CXnHkB2 (Patent)之內容,經反應板友 VanDeLord 於討論問題時,
涉及人身攻擊的問題,如附件所示。
(二) 經查,板友 VanDeLord 於上開文張文章中修文回應板友 nw4m 推文之內容,
以"傲慢"一詞予以回應,而"傲慢"(驕傲無禮)係屬對人格態度之評論,為不當
言論,特提予以提醒、敬告。
orsonplus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166
推 lkw:老實說個人覺得傲漫要扯上人身攻擊還有點遠 09/13 15:11
→ lkw:1.記者:「某官員態度非常的不要臉」<--這記者鐵定被告 09/13 15:13
→ lkw:2.記者:「某官員態度非常傲漫」<--這個很常見於各新聞吧 09/13 15:14
→ orsonplus:為對討論有助益,本板人身攻擊非單純以誹謗、侮辱解釋 09/13 15:18
→ orsonplus:專利板不是人格討論板,非專利專業相關的爭議無助於討論 09/13 15:22
推 Xkang:抱歉 我笑了XD 09/13 16:45
推 forman:討論自由,避免進行言語攻擊,畢竟君子之爭,有理且有禮。 09/13 19:40
→ forman:若是雙方爭吵不休,建議自己私底下信件往來,維持版淨。 09/13 19:41
→ forman:看板者應當感謝供版者之無私分享 09/13 19:44
→ forman:供版者也要有度量包容看板者的質疑 09/13 19:44
→ forman:但是最後誰先無理、無禮,那就是誰的錯。 09/13 19:45
→ forman:看了V大與M大來來往往,建議你們私底下自己email解決吧。 09/13 19:45
→ forman:若是可以雙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君子之爭,那是最好。 09/13 19:46
推 VanDeLord:批判性的思考我歡迎,但討論主題與方式要弄清楚,一開始 09/13 23:11
→ VanDeLord:就嗆人是錯誤而且會糟核駁"審定",看到這個我就傻眼,跟 09/13 23:12
→ VanDeLord:本就是搞不清楚主題與內容就亂嗆,看到我跟car大的內容 09/13 23:13
→ VanDeLord:就開始抓著我認為不屬於主題內容的問題下手,老實講,我 09/13 23:13
→ VanDeLord:很好奇 nw4m的 background。這是無理的部分,傲慢的部分 09/13 23:14
→ VanDeLord:是我一開始就客氣請問題指教之處,只丟幾句話就想"審定" 09/13 23:15
→ VanDeLord:他當他是法官嗎?這是傲慢之處。要講爭點,我至少可以詳 09/13 23:16
→ VanDeLord:細舉出三個以上的對應內容,握手言和,別笑死我。 09/13 23:17
推 VanDeLord:OS:難道我拿過無oa核准也要跟你說... 09/13 23:21
→ VanDeLord:我想問 nw4m,在申請與訴訟過程的考驗下,你認為技術特徵 09/13 23:28
→ VanDeLord:是發明的固有因子,還是外加因子。"審定" lol... 09/13 23:29
→ sr0:懶得吵了開始烙英文扯堆不相關的 坦白講態度也沒好到哪裡去 09/14 02:41
推 kaikai1112:《登入次數》164 次 《有效文章》2 篇 (劣:0) 09/14 07:35
→ kaikai1112:其實開分身上來嗆人 也沒高尚到那裡去 09/14 07:35
→ kaikai1112:要戰為啥不敢用本尊 不敢說 V大的態度好 09/14 07:37
→ kaikai1112:不過 他至少戰得 光明磊落..... 09/14 07:38
→ kaikai1112:開分身出來戰 這種藏頭藏尾的行為 跟人家談啥態度哩 09/14 07:39
→ KyotoHot:為什麼n大PO的自介文不見了哩~ 09/14 16:01
→ sr0:唉 已經不是頭一天戰了 戰成這樣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09/14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