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各位先進指教 一種刷具,其用於清潔一動物之牙齒,其包含: 一主體部,該主體部包含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 一握持部,該握持部設置於該第一端,用以供一使用者握持; 一平坦部,該平坦部係設置於該主體部之該第二端,並設置有複數根刷毛, 該複數根刷毛自該平坦部之表面往外延伸。 私以為,重點在於元件跟元件間之關係及特徵要交代清楚, : ============================================ : 一種牙刷,包含: : 一刷頭,包括一座體,以及多數延伸自該座體的刷毛;以及 : 一刷柄,能連接於該刷頭的座體上。 : ============================================ : 另外,樹大有枯枝, : 或許有版友曾經與本所配合,結果不甚滿意, : 還請鞭小力一點,每個承辦都是菜過來的, : 應該沒有人敢回頭看自己菜的時候寫的說明書,然後自信滿滿吧? : 但是本所確實有在品質上做努力,這一點無庸置疑。 : 離題了,還請版友能給個建議,寫特徵式分數會比較高嗎? : ※ 引述《gyboy38 (我真的胖了嗎?)》之銘言: : : 借這個標題問一下順利考過的各位, : : 小弟跟事務所的副理都有去考, : : 結果都在"專利說明書撰寫實作"這一科中槍落馬。 : : 比較麻煩的是,我們都不曉得問題出在哪裡。 : : 有沒有人有具體的建議,下禮拜又要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2.122
getlonely:不建議寫"其" 10/13 23:13
forman:馬桶刷 10/13 23:38
sr0:個人覺得如果不是英翻中翻譯案 不用每個詞前方都來個一字 10/14 01:12
sr0:我搞日翻中快三年了 除了獨立項劈頭會來個"一種" 沒事不會加一 10/14 01:14
lightnsalt:Preamble的動物跟牙齒都沒出現在limitation裡。 10/14 02:02
kaikai1112:sr0大 用一是有意義的..... 10/14 07:36
kaikai1112:這是代表元件第一次出現 所以在後面用該的元件 10/14 07:37
kaikai1112:如果要往前找他的前述基礎時 會好找很多 10/14 07:38
kaikai1112:特別是在有一些元件的名稱 包含有像形容詞的東西在內時 10/14 07:39
kaikai1112:就可以更清楚明確的知道 到底你的元件名稱是那個 10/14 07:40
kaikai1112:如果不寫一 有的時候字句都會糊在一起...這樣很不好 10/14 07:41
kaikai1112:也許基準沒規定 沒人可以說你不對......... 10/14 07:46
kaikai1112:但是這種細節 要自己體會 事務所前輩也不會特別教的 10/14 07:47
kaikai1112:前輩會特別強調的東西 背後一定有理由......... 10/14 07:48
jerrytown:大家都很喜歡寫"部",難道沒人發現"部"在結構上是無法想 10/14 08:33
jerrytown:像成一種形狀嗎? 10/14 08:34
kaikai1112:樓上 就是不要有形狀的聯想阿... 限制越少 範圍越大 10/14 08:53
KyotoHot:<( ̄▽ν ̄) 10/14 09:32
VanDeLord:forcement大樓下所言有關preamble的部分值得piglauhk大 10/14 11:19
VanDeLord:參考。 如果習慣要加,修改成清除異物可能會較妥善 10/14 11:20
VanDeLord:另外CLAIM描述上建議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功能性用語 10/14 11:21
jerrytown:to Kai大,所謂形狀不是指特定形狀...但起碼是在某種限制 10/14 11:41
jerrytown:中...如板..筒等大致上的基本結構... 10/14 11:41
jerrytown:但部就沒有..如果以Kai大邏輯推論..不管什麼形狀,只要有 10/14 11:42
jerrytown:毛...是不是都可以變成引證案呢... 10/14 11:43
jerrytown:結構案沒有結構聯想...這是很危險的事... 10/14 11:44
kaikai1112:任何在申請前的案子都可以是引證案 只是效力如何的問題 10/14 11:44
sr0:可是加"一" 加到連動物前面都加一... (動物不是元件了) 10/14 11:47
sr0:比如 "清潔一動物之牙齒" 10/14 11:48
jerrytown:所以說..是不是適當的描述及基本形狀的闡述,是不是就可 10/14 11:48
jerrytown:以避免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引證案出現呢? 10/14 11:49
eedavid:我覺得重點還是要看審查委員...XDDD...誰能肯定呢? 10/14 12:43
getlonely:有時候寫一,反而有限定數量的疑慮 10/14 14:22
kaikai1112:樓上的觀念.......... 麻煩去請教資深工程師.......... 10/14 14:32
jerrytown:get大的觀念須加強一下喔... 10/14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