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man:23條不適用申請人同一人,但31條可以。 10/20 21:10
→ forman:23條是指兩案有先後申請之別,但31條會遇到兩案同日申請 10/20 21:13
→ forman:23條與31條相同者,在於前案可以追溯到優先權日。 10/20 21:14
→ escaflone:31條的「先申請之發明」可能會因為修正而有不適格的問題 10/20 21:17
→ escaflone:23條的前案只要公開了之後就不會擔心這個XD 10/20 21:18
→ forman:23條:後申請案申請專利範圍與先申請案說明書或圖示比較 10/20 21:52
→ forman:31條:前後申請案申請專利範圍相互比較 10/20 21:52
→ forman:23條:擬制喪失新穎性 31條:先申請原則 10/20 21:53
→ suckurass:感謝前輩們的指點 謝謝!! 10/21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