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w4m:寫得不錯. 教育部不是給五千塊嗎? 10/26 12:57
推 nuan:那若是碩生,非該叫獸指導學生,也無掛任何計畫,沒多拿過任 10/26 13:05
→ nuan:何的錢呢?只是上該位叫獸的課而已 10/26 13:05
推 kaikai1112:研究計畫的話 就是屬於科技基本法的範疇摟......... 10/26 13:06
→ kaikai1112:所以基本上 專利權會歸屬於學校的.... 10/26 13:06
→ kaikai1112:這點應該是各大學規定都一致的.......... 10/26 13:07
→ kaikai1112:教育部給的補助 也不是補助學生進行研發 而是學習 10/26 13:08
→ kaikai1112:因此自然也不符 "職務上"發明 一項........... 10/26 13:09
→ kaikai1112:若是掛在計畫下的補助 那該計畫的產出是歸學校 無爭議 10/26 13:10
→ kaikai1112:理由是 科技基本法的規定.......... 10/26 13:12
→ kaikai1112:n 大的情況 基本上 發明權是屬於學生......... 10/26 13:13
→ kaikai1112:除非"教授" 對發明有實質上貢獻.............. 10/26 13:14
→ kaikai1112:發明人(學生 and/or 老師)可以自行提出申請 10/26 13:17
推 orsonplus:nuan 請注意您多篇推文中對教授這稱謂的不當選字 10/26 13:49
推 nuan:好的。版主抱歉。我只是認為那位女士有些作為污辱了這個職業 10/26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