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軟體遊戲的新創意
時間Sat Nov 20 15:45:48 2010
※ 引述《supersale ()》之銘言:
: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如果概念先通過發明/軟體專利保護,
: 但有其他人先依此概念寫出軟體並申請著作權(當然他不會承認這概念是抄來的),
: 雙方會互有侵權之可能嗎?
: 假設發明專利所有人要告軟體著作權所有人,
: 要舉證哪些資料才比較有勝算?
: 謝謝你們!
: ※ 引述《keanue (neo)》之銘言:
: : 前一陣子剛好有一個類似的案例
: : 軟體的程式可採用著作權保護
: : 而遊戲的概念可採用發明專利或軟體專利保護~
: : 兩者可同時進行
: : 希望有回答你的問題...
1.著作權不用申請便會存在
2.專利權人可以告著作權人 。因為 著作權人侵害了專利權人的專利
然而 除非專利權人直接COPY著作權人的程式碼
不然的話 程式碼其實很難說一模一樣
3.要告軟體著作著人阿? 先估計一下告他是不是有利可圖
接下來 存個一二十萬 再委託專業的處理後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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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12.63
推 supersale:謝謝你!不過著作權是先搶先贏嗎?會不會真正的原著因為 11/21 11:33
→ supersale:提不出時間點的證據反而輸了呢? 11/21 11:33
→ supersale:第二點我不懂,專利權一定要有完整的程式碼才能申請嗎? 11/21 11:35
→ supersale:如果只有概念先出來是不能申請專利的囉? 11/2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