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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版友 原說明書 claim 1.一種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和/或d. 初審審查委員說c跟d為彼此性質不相類似的擇一形式界定,致申請範圍不明確,並用引證案 來證明"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d"早已是習知的,於是申復時就把d拿掉,變成 claim 1.一種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 然後審查委員說這樣請求範圍乃實質擴大 @____@(初審核駁審定) 請問這樣的狀況如果提再審,還有可能會過嗎>< -- 有錢的不是凱子,是凱子他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06.25
MasonT:改成同時具有 c和 d 啊.. 這樣範圍就變小了啊. 12/12 23:50
※ 編輯: ppdonkey 來自: 218.167.106.25 (12/12 23:58)
whitejoker:你說初審申復,我想應該是做修正而非更正 12/12 23:54
whitejoker:不得擴大或變更是更正適用的法條(專64) 12/12 23:54
whitejoker:所以我想應該是可以接受修正(吧?) 12/12 23:55
Eventis:(舉手)在一開始的claim裡d不就是非必備的嗎? 12/13 00:15
eedavid:我不覺得有擴大阿! c, d or c+d included. 12/13 01:33
VanDeLord:why and/or in a claim ? (can't type chinese) 12/13 08:38
ppdonkey:回樓上,我也覺得"和/或"出現在claim裡不太恰當,但當初寫 12/13 08:52
ppdonkey:的人就是這樣寫了... 12/13 08:53
tipo5566:審定理由用的法條是?你這樣寫讓人覺得滿不可思議的… 12/13 21:29
tipo5566:要讓網友公評的話可以等明年審查意見公開後把案號PO上來 12/13 21:30
tipo5566: ^^或是要讓版上高手們給意見 12/13 21:30
tipo5566:這樣資訊有限,版友就算有心,也很難給你正確的建議。 12/13 21:31
piglauhk:話說回來 oa都回來了 應該也己經18個月 公開了吧? 12/13 22:33
jody893011:不一定 如果是加速審 現在八成還沒公開 12/17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