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kai1112:1. yes 2. yes (沒記錯的話 您還可以提供資料) 01/12 14:30
→ kaikai1112:兩種方式的差別是 1. 是兩造進行 你有機會補意見 01/12 14:31
→ kaikai1112:2. 是單造進行 您發動之後 就不能參與後序程序 01/12 14:32
→ kaikai1112:既然已經核准公告 就是有效前案 不管後面有無被撤銷 01/12 14:34
→ kaikai1112:如果 你想把這個新型拿回來 在公告後兩年內 01/12 14:35
→ kaikai1112:以申請人不適格提起舉發 等舉發成立確定後 60日內 01/12 14:36
→ kaikai1112:就可以依 專利法第34條第一項 回復權利 01/12 14:42
→ escaflone:我要是貴司的競爭對手我就會認真的回答你錯誤的答案XD 01/12 14:47
→ escaflone:還好凱凱不是對方派來的XDDDDD 01/12 14:47
→ escaflone:找個好一點的事務所諮詢一下很難嗎?@@ 01/12 14:47
推 kaikai1112:建議還是要找間事務所好好分析利弊一下.......... 01/12 14:49
→ jody893011:要去諮詢了 只是先找板友討論一下方向而以 01/12 14:49
→ jody893011:而已 01/12 14:50
→ kaikai1112:就您po的資料 是沒辦法作到完整的建議的......... 01/12 14:50
→ jody893011:主要是要確認幾個法律程序與法律效果的問題啦 01/12 14:55
→ jody893011:謝謝前輩的回答 01/12 14:56
※ 編輯: jody893011 來自: 59.126.236.177 (01/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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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man:請參考行政救濟流程 01/12 22:51
推 yaudeh:我個人覺得先問一下網友還OK吧!畢竟問得不是太專業的東西 01/13 09:02
→ yaudeh:不過到網路上問問題,要有承受拿到錯誤答案的風險意識。 01/1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