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舉發的問題請問板上前輩
時間Thu Jan 13 12:30:29 2011
※ 引述《jody893011》之銘言:
: 1、新型專利 我是不是只要進行前案檢索 找出相似的專利 就可以進行舉發工作了嗎?
: 2、或者說我可不可以申請幫該項專利進行技術審查 讓專利局自己去做前案
: 另外,舉發案如果過了
: 如果我們把這個案子打掉了
: 那他還會不會擋到我們的後續申請案呢?
: 我的意思是 舉發以後的效果 如果徹底被打掉(不是禁反言或是申請範圍限縮)
: 那這個專利是不是自始無效 也不會成為前案?
1.舉發的理由很多種
A.申請資格不符;
B.不符"新型"定義;
C.法定不予專利的項目;
D.專利三性的攻防...等等 ;看要打哪一項,就準備什麼證據。
2.新型技術報告
a.不是行政處分,所以結果就算是1~5或理由為加註此案不知所云的6,
案子仍然不會被打掉,簡單說證書還會在;
b.技術報告也可以附證據(前案)提出申請。
另外
一個案子到了可以被舉發的階段,
基本上就是已公開的專利文獻(專利公報);
將來還是可以當作後續申請案的核駁/舉發引證案。
至於後申請案會不會被影響,就要看承辦單位的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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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26.215
推 kaikai1112:推 01/13 12:37
推 jody893011:謝謝前輩的回答 01/14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