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rbe:不行耶,請看31條之內容。23是講擬制新穎性的問題 04/13 12:26
推 piglauhk:如果審核基準有看熟就會知道 一案兩請有明確的克服方式 04/13 12:30
推 gary123366:應該看第31條,專利法逐條釋義中有明確說明。 04/13 15:12
推 piglauhk:h兄的意思是23條不適用於相同發明人 所以應該是一案兩請 04/13 15:35
→ piglauhk:的範疇 (  ̄ c ̄)y▂ξ 04/13 15:37
→ orsonplus:關鍵字:說明書、圖式、專利範圍。"相同"專利範圍<=!!! 04/13 16:40
→ jachan:就讓專利範圍不完全重疊就好了 04/13 23:41
→ forman:新式樣有,例如聯合新式樣。 04/14 00:00
推 kaikai1112:聯合新式樣(專法124條) 只是用來確認近似範圍..... 04/14 07:21
→ kaikai1112:本身只有點的權利....只有母案有近似範圍的權利..... 04/14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