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r:民法151 & 152I 04/21 23:52
→ car:自助行為就可了 04/21 23:53
推 dakkk:侵權行為 要裁定或判決後才能申請強制處分 04/22 00:01
→ dakkk:不過要看在哪一國 04/22 00:01
→ piglauhk:按C大的法條 是不是要先能夠證明A是一去不回才能扣人? 04/22 00:02
推 dakkk:151條有但書 可能要請神人解釋了 04/22 00:08
→ forcomet:民法不能用來抓人 那是刑法才可以 04/22 00:25
推 orsonplus:專86....... 04/22 00:30
推 barley:自助行為要件中有請求權非即時為之,即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 04/22 01:10
→ barley:有困難。 很難說之後甚難依侵權行為主張權利 04/22 01:12
→ barley:欠錢那個就比較有可能可以主張自助行為 04/22 01:14
推 jody893011:第八十六條 用作侵害他人發明專利權行為之物,或由 04/22 08:29
→ jody893011:其行為所生之物,得以被侵害人之請求施行假扣押,於判 04/22 08:30
→ jody893011:決賠償後,作為賠償金之全部或一部。 04/22 08:30
→ jody893011:問題再行使請求權之前 是否需要有侵權訴訟裁判確定使得 04/22 08:31
→ jody893011:為之 04/22 08:31
→ car:我漏答展覽問題XD,權利人可依智財案件審理法22條II項,向法院聲 04/22 13:51
→ car: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至於上飛機那個要再接法條民訴537-1~4或 04/22 13:52
→ car:強執5-2/132-2以上方式,權利人都可能要對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04/22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