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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前輩 小弟目前有一個發明構想但是仍未完成 基於台灣、中國、日本、歐洲專利採用先申請原則 又台灣申請專利的費用相較各國低,是否我先在台灣申請等發明完成之後 再看其是否被市場接受,若市場接受度不錯才考慮到國外申請 by the way: 是否申請後一年才會審查? thank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31.157
J0HAN:主張優先權有時效性 所以不能拉太久 另 中國規定麻煩一點 05/23 01:32
J0HAN:審查可以申請同時要求實審 但不會那麼快到你 慢慢排 05/23 01:32
J0HAN:目前印象中是這樣......(逃) 待真正高手解答 05/23 01:33
piglauhk:策略無誤 實審的話 現在由申請日起算要3年左右才會排到你 05/23 19:31
piglauhk:若是小發明的話 請新型就好 申請後一年內可主張優先權 05/23 19:31
escaflone:你要不要先把「未完成」的情況搞清楚再決定你的下一步? 05/23 22:20
escaflone:這個不搞清楚,接下來的策略都沒辦法妥當決定。 05/23 22:21
escaflone:如果未完成是連說明書無法達充份揭露程度的話… 05/23 23:39
escaflone:當然問發明人/申請人會是另一個答案啦。 05/23 23:40
escaflone:總之還得上這版來問的話,申請費先省下來吧。 05/23 23:41
twyesman:已經市場公開的話 國外審核有可能被查到 喪失新穎性 05/24 22:20
ohshit:拿到專利的一年內要先主張優先權? 05/26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