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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in (長長久久)》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 : 一般員工提專利,之後都會簽屬一個文件,內容應該是同意專利權屬公司所有 : 想請問的是,假設申請多個國家情況下.... : 簽屬一次就代表申請的所有國家的權利都給公司嗎?? 還是一個國家通過後簽屬一次?? 基本上 你去申請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 你這是非職務上之產生的專利 否則 會有以下狀況: 僱傭關係下之發明或創作其專利權歸屬何人? 1.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之工作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屬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 屬於雇用人,雇用人應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2.若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受雇 人。但其發明、新型或新式樣係利用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雇用人得於支付合理報酬後 ,於該事業實施其發明、新型或新式樣。 3.受雇人完成非職務上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應即以書面通知雇用人,如有必要並應 告知創作之過程;雇用人於前項書面通知到達後六個月內,未向受雇人為反對之表示者 ,不得主張其屬職務上發明、新型或新式樣。 : 之前公司有發生一個問題,是在公司規模很小的時候,制度不完善 : 有個離職員工在職時有重要的產品專利申請,離職約半年多後, : 不曉得什麼情況,老闆要他簽名,但他不簽,後來公司付一筆錢請他簽 : 這可能會是什麼樣的情形呢?? : 另外一個問題~ : 最近申請幾篇專利,有的是公司未來產品的重要母專利..而且只有我一個發明人 : 想說每次申請後,拿一點獎金就結束了,是否有機會可以有籌碼跟公司談 : 還是身為員工只好認了~~~~ : 謝謝!!  基本上 請先對抗以上狀況...你能夠取得該母專利的申請權利 再討論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