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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TX4869 (果然是個只會酸人的地方)》之銘言: : ※ 引述《ohshit (DJ歐雪特)》之銘言: : 專利 並無法 像版友這樣 拆成A B C D... 吧啦吧啦 : 然後來發問 建議 請去了解 申請專利要成立的 五個要件 : 分別的內容為何? : 就小弟的了解 你這樣的策略 在我不清楚 A B C 元件內容為何的情況下 : 最差的情況就是 你自己的新型專利 視為先前技術核駁你自己的發明專利申請 : 到國外申請 如果來不及主張優先權 也有可能 最差 你的新型變成 絆腳石 : (我不清楚 台灣是否可以像美國一樣有 延續案..以一案為出發點 去延續子案) : 當然最佳的情況 就是 這樣的策略可行 但 要考量到哪些因素 是你自己要了解 : 一般事務所 都是新型+發明一起申請 之後先以新型主張權利 等發明申請通過 : 再行放棄新型 但兩者之間的時程 通常應該都是很接近 : 要分析給您知道的是 因為您當然不便公開您欲申請的內容 但版友群能給你的 : 皆是情況的猜測(礙於我們看不到 您想要申請的專利權範圍) : 如果 您想明確地知道 可以 或者 不可以 建議 您好好了解專利申請實務 : 小弟不才 只能跟您分析 最差跟最好的狀況.... 謝謝各位的指教 我的ideal是結合已有的技術A與B變成C的模式(元件A+B=C) 技術應該可行(初步檢索應該沒人申請,好像也有商機) 如果傻傻的等技術完成之後再去申請 搞不好會被搶先一步,所以才會想先申請新型專利 不過聽您的建議我也可以新型與發明同時申請 期間在加緊腳步完成實體(發明申請實體審核) 如果新型跟發明都過的話在行放棄新型專利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00.114
Seabook:應該邊申請邊做,一方面申請要時間,一方面實作可以幫助你 05/28 17:36
Seabook:把專利申請得更好... 05/28 17:36
Seabook:但是A+B=C 在申請美國專利時 很容易不過OR要求答辯 05/28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