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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linh (ColinH)》之銘言: : 喔 工研院沒有在跟企業收錢啊 : 怎麼聽說技轉中心要求企業要付年費才有資格討論要買他們的專利 : 而且要賣哪些群是工研院肯賣才能挑 : 現在工研院錢收了 怎麼客戶發現專利已經被工研院自己拿去授權了 : (另外n年前工研院專利就已經賣掉過好幾輪了 : 幾年前TIPO論壇還有人在上面罵工研院前人賤賣專利 後面剩下的...) : 沒產品當patent troll告人跟有產品要對他人主張 : 策略風險完全不同 : 另外上次新聞說企業會跳腳 不就是跟工研院co-own 專利的部分 : 也被工研院自己拿去convent not to sue : co-own 專利的部分沒有每一個權利擁有者都同意 : 有辦法去對他人主張嗎? : 現在不就是這些專利都被工研院單方面授權過去廢掉了 : 這些公司才會跳腳 : 工研院只敢否認說沒有賣掉專利 那convent not to sue的部分呢? 您在說的是 二,工研院控告三星的二十六篇、約上百項專利,因此授權給三星。 三,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四個領域,工研院已經擁有的、正在申請中 的、未來六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也就是專利訴訟上的「立約免 訴(covenant not to sue)」──保證以後不告三星。 在現有專利部分 美國規定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才能提起訴訟 所以 "二,工研院控告三星的二十六篇" 如果有與友達共有的部分...... 工研院有辦法 自作主張 達成訴訟和解 ????? 再來 在(covenant not to sue)部分 "工研院"已經擁有的、正在申請中的、"未來六年內 得到" 的專利 這裡面有說到 "所有工研院衍生" 取得的專利嗎???? 明明是 "工研院" ----申請中的、未來六年內 "取得"------ 所以進行中技術合作開發 只要工研院 "放棄專利申請權" 專利權人就不會有工研院 自然也不會 受到 covenant not to sue 的拘束 所以 友達搞這麼大 又是財訊 又是立委的 要幹嘛..... 還不清楚嗎??? 先把你搞大 打成豬頭 ..... 將來我要怎樣就能怎樣 [Computex]工研院聯合友達、華映、天瀚等7家廠商 攜手展出3D影像應用最新趨勢 2011 年 06 月 01 日 ·http://nebook.com.tw/?p=21611 前面搞得好像 工研院罪該萬死....要工研院到立法院專案報告......... 隔沒多久 又一家親了呢...... 還有 說好的 "工研院控告財訊" 哩........ 說到底 人家演戲 大家看戲吧............... : 中午有收到某事務所電子報的應該都看得到吧 : 綜上,往昔認為「免訴協議」之內容,應明確規範「免訴之專利範圍」、明示「無默示授 : 權」及「免訴效力及於免訴相對人之客戶」等要件。然而,前開判決顯然將「免訴協議」 : 及「非專屬授權」畫上等號,免訴協議之效力將及於免訴相對人之客戶,甚至擴及協議生 : 效日之後所授予之專利。當事人於簽訂免訴協議時,不可不慎! : 工研院告人收錢也不是不行 : CSIRO是澳洲的國立研究機構 : 在美國一樣告人收802.11權利金 : 只是分寸在哪邊 應該要自己掌握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6.38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140.118.16.38 (06/03 14:56)
pasica:CONFLICT...這多恐怖, 當某公司要跟工X院合作時候..可能 06/03 17:49
pasica:還得擔心..其他.... 06/03 17:49
kaikai1112:有啥好擔心的 就要求專利申請權不歸工研院不然拉倒阿. 06/03 21:16
kaikai1112:然後再向友達看齊 把他搞大 再打成豬頭........ 06/03 21:17
kaikai1112: 從這個事件來看 友達 工研院 誰是強勢方沒有爭議吧... 06/03 21:19
kaikai1112:身為強勢方 卻把這件事訴諸媒體(財訊)搞大..... 06/03 21:20
kaikai1112:然後再用政治力(立委)把弱勢方打成豬頭....... 06/03 21:21
kaikai1112:玩得這麼大 你要相信它是無辜受害者....... 06/03 21:24
pasica:CONFLICT 利益衝突.. = = 06/03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