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des13:沒被要求簽過。 06/04 23:44
推 piglauhk:在大多數狀況下 競業條款要附帶補償金才合法 06/05 00:05
→ piglauhk:五年條款 除非他在你離職後一月給你3萬 否則不用理 06/05 00:06
→ piglauhk:(H上是舉例說明 欲知詳情請自行查相關法令 06/05 00:07
推 dakkk:有聽過簽兩年不能走 沒聽過競業 06/05 03:46
→ dakkk:不過就算簽法院那邊也過不了 這就像醫生簽競業競止 06/05 03:47
→ dakkk:醫生除了去醫院還能去哪? 06/05 03:47
推 colinh:競業需要有合理的補償才能成立, 有的公司會簽 06/05 17:55
→ colinh:保密合約比較常見, 公司也會要求配合的事務所要給PE簽 06/05 17:56
→ pasica:簽就對了~~那個實際不大會執行,如果公司因為你執行,你應該 06/05 21:01
→ pasica:感到光榮,代表你對於公司很重要,你也會拿到相關的報酬 06/05 21:01
→ pasica:更重要的是假設公司要你簽,你有種說老子不爽簽嗎.. 06/0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