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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勿戰,科科。 看到這題,忍不住上來回一下。 ※ 引述《miboo (米布)》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多個模組是否可以一次申請單個專利? : 時間: Mon Jul 25 21:31:13 2011 : : 舉個例子 馬桶刷 : 馬桶刷本身是一個專利 那請問馬桶刷的座 : 是否也能在馬桶刷的專利內同時申請保護? : 謝謝 現行專利法第32條 申請發明專利,應就每一發明提出申請。 二個以上發明,屬於一個廣義發明概念者,得於一申請案中提出申請。 施行細則第23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稱屬於一個廣義發明概念者, 指二個以上之發明或新型,於技術上相互關聯。 前項技術上相互關聯之發明或新型,應包含一個或多個相同或相對應, 且對於先前技術有所貢獻之特定技術特徵。 以此題為例,不同請求項之標的為馬桶刷、馬桶刷座、馬桶刷與刷座之組合, 當各請求項所載發明包含 「一個或多個相同或相對應,且對於先前技術有所貢獻之特定技術特徵。」 的話。 不會違反專利法第32條第2項的規定。 審查人員在判斷時,可能在檢索前找不到特定技術特徵, 也有可能在檢索後才發現之前預選的特定技術特徵已為前案揭露。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6.15.132.148 : 推 egro:如果有關連性 屬廣義的發明 應該可以吧~~ : 推 WAIJEE:看有沒有共同(相關)的技術特徵 : 推 piglauhk:一切看寫法以及審查委員心情 (無誤) 誤很大! : → piglauhk:若寫 馬桶刷&容置座 又沒說明其二者的關係 則大多不准 : → sissey:不太懂樓上說的, 到底是怎樣的寫法或審查委員的心情呢? : → hantang:盡量仿照基準的例子寫法囉 至少還答辯時比較站得住腳 : 推 leeblue0519:馬桶刷的座 算習知技術附加 可以合起來寫在獨立或附屬 : → leeblue0519:但如果 馬桶刷的座 有特別或新穎、進步的設計 : → leeblue0519:就可以考慮分開兩案 這個講法怪怪的。 : 推 egro:1.刷子技術特徵是A 2.座的技術特徵是B 3.刷子套組包含A和B : → egro:這樣寫的話 可能可以寫在同一個專利申請保護吧~有錯請指正 不可以吧~ : 推 piglauhk:可以寫阿 但審查委員不爽還是可以核駁... 被駁不是因為不爽好唄 : 推 Arie:寫都可以寫 大不了審查委員說不符單一性的時候 再來分案阿 XD 這個講法其實沒錯… : → miboo:好 謝謝大家的指正 :D 指正還是指誤? : 推 eedavid:請問一下,馬桶刷跟馬桶座的國際分類號分別是什麼? 這個問題跟原po的提問有什麼關係? : → sissey:我還是不懂耶, 那到底要怎麼寫才好?難道只能看委員爽不爽 不是。 : 推 eedavid:我喜歡拿馬桶座當筆桶,廁所放筆桶給馬桶刷住 : → eedavid:s大不懂可以多想想樓上l大的話,然後參考一下筆桶的用途 你確定想了l大的話會懂? : 推 piglauhk:小的早前接到一個核駁 1.A(燈座) 2. +B (燈座+發光模組) : → piglauhk:3.+B +B"(燈座加發光模組 發光模組有特殊結構) : → piglauhk:審查委員說 雖3依附於1 但3係不同領域的技術 照駁不誤 這個是JP基準的處理方式。 : 推 piglauhk:人算不如天算 (  ̄ c ̄)y▂ξ : 推 leeblue0519:燈座 與 發光模組 的確為不同技術領域 看相互連結關係 : → leeblue0519:假設燈座為特殊設計 而發光模組為習知(顛倒過來也可) : → leeblue0519:而寫起來就會像請一特殊燈座(OR發光模組) 其他附加的 : → leeblue0519:包含發光模組(OR燈座) 目的就像在限縮或擴張申請專利 : → leeblue0519:範圍 但是若兩個皆為新穎之設計 且為不同技術領域 : → leeblue0519:領域之物品 就要拆開寫 不然在分類號的地方是要寫 : → leeblue0519:燈座的分類號還是發光元件的分類號 : → leeblue0519:一點點看法 有誤可以討論討論 XDD 跟分類號有什麼關係? 至少在這題裏頭就算不會分類也可以處理。 : 推 piglauhk:lee大我懂 只是想指出 不是把特徵塞在附屬項就能過 : → piglauhk:且審委的意見亦與L大的意見相符合 你確定你們講的是同一件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編輯: tipo5566 來自: 210.69.13.1 (07/29 11:38)
eedavid:哈哈,好有趣。 07/29 11:43
sissey:給你一個讚! 07/29 20:43
leeblue0519:呵呵在網路上講幾個字本來就很難懂打字者的意思 07/29 22:57
leeblue0519:就像你覺得我跟P大在講不同內容 我們自己卻不這麼認為 07/29 22:58
leeblue0519:我覺得每個人講的都有道理 只是思想之意境每人都不同 07/29 23:02
這點我跟您有不同見解,有些還是沒道理的, 像是想用分類號的觀念套在這個問題裏頭。
KyotoHot:不是棋盤,也不是稿紙,更不是綠豆糕。 07/29 23:04
leeblue0519:"代PO勿戰"?TIPO? 我多嘴的講 你還可以打的圓融一點 07/29 23:13
你可以就原PO的問題回答的話,可能對他的幫助比較大
sissey:還好啊? 他也沒有嗆誰啊?就事論事而已吧~ 07/29 23:43
※ 編輯: tipo5566 來自: 210.69.13.1 (08/01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