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 舉發不成的行政訴訟: 補習班寫的是課以義務之訴, 小弟是認為應為撤銷之訴, 因為專利授予為對第三人負擔之授益處分, 舉發的目的是為使專利審查機關作成撤銷該專利授予處分, 因此應提撤銷訴訟,撤銷該專利授予處分, 2. 專利法規中販賣浪板的侵權問題: 補習班寫的是販賣人未侵權, 小弟是認為利用該機關製造浪板為侵權,則此浪板為侵權物, 因此販賣侵權物為侵權行為, 只是因為甲本身需負舉證責任(因為不適用專§87),因此較難舉證。 以及3.甲和乙共有專利權,乙製造後可否授權丙販賣。 補習班解答為不行。 小弟認為乙有製造權(第二小題結論), 而所謂的製造後的授權販賣,其實是乙賣給丙後,丙再去販賣的行為, 因此符合專利耗盡的理論,所以丙不侵權。 觀念不清,還請各位先進指導!! P.S. 考完第一天,睡不著超早起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5.193.246 ※ 編輯: wildtype 來自: 111.235.193.246 (08/29 05:18)
DCHC:撤銷之訴只是撤銷原處分,課予義務之訴是做成新處分。 08/29 15:30
DCHC:重製機關構成侵權,專利範圍僅限於製造機關而不包含產物。 08/29 15:57
DCHC:但原告應證明該機關是製造產物的唯一方法,以求勝訴。 08/29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