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comet:哪一國 雖然說不管哪一國 我都不會用這種理由 10/06 22:12
推 dakkk:這理由應該ok吧 就說這個技術以前不是應用在這領域 10/06 22:29
推 dakkk:像很多面板廠有全橋或全橋電路點面板的專利 10/06 22:32
→ dakkk:但其實全半橋電路 課本上就有了 10/06 22:32
→ dakkk:其實就是一種答辯的理由 但因為牽涉到進步性 會比較主觀 10/06 22:34
→ dakkk:所以通常技術比對優先 因為是一翻兩瞪眼的東西 10/06 22:34
推 ssrv:除非無技可施又不放棄 不然以技術領域不同為答辯理由 成功 10/07 10:56
→ ssrv:機會並不大 而且也不是很明智的做法 10/07 10:57
推 piglauhk:點出不同技術領域當然是可以 但你要想辦法在二領域間建立 10/07 12:17
→ piglauhk:技術不能轉用的屏障 A可用於甲領域 但不能應用於乙領域 10/07 12:19
→ piglauhk:因為當A應於用乙領域時會引起問題~ 10/07 12:19
→ piglauhk:故ONE SKILLED IN ART 將無結合的動機 進行具有進步性 10/07 12:21
→ piglauhk:eg: 鐵碗不能轉用為酸性液體的容器 etc.. 10/07 12:24
推 piglauhk:若單純用不同技術領域為理由答辯 要准要看審查官心情.. 10/07 12:28
→ forman:POSITA 10/07 18:32
推 concen:要配合其他說服的條件 我記得美國有一個判例有相關 有一些 10/07 19:00
→ concen:理由可以加強正/反面的說服力 手頭沒有 要去找一下 10/07 19:00
推 ks99flame:建議引一些判例~ 10/09 23:54
→ forcomet:可以提供一下什麼判例是講技術領域不同的嗎? 10/1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