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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小弟我一直有個概念不是很清楚 就是如果我想用審查委員引用的前案與本案的技術領域不同(差很多)當理由時 須該注意那些事? 又不同領域若是解決相同問題似乎又不在此限?? 或是用不同領域其實是最後選擇的答辯方式呢? ps.我當然也會先實際比對技術手段上的差異 但技術領域是否相近也是我會注意的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47.31.2
forcomet:哪一國 雖然說不管哪一國 我都不會用這種理由 10/06 22:12
dakkk:這理由應該ok吧 就說這個技術以前不是應用在這領域 10/06 22:29
dakkk:像很多面板廠有全橋或全橋電路點面板的專利 10/06 22:32
dakkk:但其實全半橋電路 課本上就有了 10/06 22:32
dakkk:其實就是一種答辯的理由 但因為牽涉到進步性 會比較主觀 10/06 22:34
dakkk:所以通常技術比對優先 因為是一翻兩瞪眼的東西 10/06 22:34
ssrv:除非無技可施又不放棄 不然以技術領域不同為答辯理由 成功 10/07 10:56
ssrv:機會並不大 而且也不是很明智的做法 10/07 10:57
piglauhk:點出不同技術領域當然是可以 但你要想辦法在二領域間建立 10/07 12:17
piglauhk:技術不能轉用的屏障 A可用於甲領域 但不能應用於乙領域 10/07 12:19
piglauhk:因為當A應於用乙領域時會引起問題~ 10/07 12:19
piglauhk:故ONE SKILLED IN ART 將無結合的動機 進行具有進步性 10/07 12:21
piglauhk:eg: 鐵碗不能轉用為酸性液體的容器 etc.. 10/07 12:24
piglauhk:若單純用不同技術領域為理由答辯 要准要看審查官心情.. 10/07 12:28
forman:POSITA 10/07 18:32
concen:要配合其他說服的條件 我記得美國有一個判例有相關 有一些 10/07 19:00
concen:理由可以加強正/反面的說服力 手頭沒有 要去找一下 10/07 19:00
ks99flame:建議引一些判例~ 10/09 23:54
forcomet:可以提供一下什麼判例是講技術領域不同的嗎? 10/1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