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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 (知性與野性兼具)》之銘言: : 若以中文描述“A和B一體成型“ : 在我認知中其限定範圍為A,B同材質,並以一種不可分割的方式相連 : 包含情況可能為: : 1.A,B屬於同一個塑膠射出成品 : 2.A,B都是某金屬並銲接在一起(沒有他種金屬) : 一體成型一般翻成"integrally formed" : 但今天被告知"integrally formed"的範圍比中文的一體成型大 : EX:金屬片銲接於PCB 可以說金屬片與PCB為integrally formed(不同材質) : 請問這種說法大家接受嗎? 一體成型本來就不是個好詞 我個人看到這個詞 我也是會提出質疑 可能會常遇到發明人講的 "一體成型", 不是審委講的"一體成型" 到底誰對? 常聽到一體成型PDA手機 , 這裡的"一體成型", 應該也不是屬於上面1或2 模寧兩可的詞,本來就要盡量少用 專利範圍的規劃就是要明確,而不是模寧兩可 既然要用模寧兩可的詞 那就不要見怪被挑毛病 或許實務上有時會遇到 "為何他這樣寫就可以 我這樣寫就不行" 就等同類似 警察攔下來為何紅燈右轉警察就開我單 而不開別人的單 別人闖紅燈你不抓 我闖你就抓 超越停止線一點點為何有人被抓有人沒有 而來推得一體成型到底是怎樣, 是無含蓋銲接? 可能稍顯武斷了點 若不是很確定如何表達 你可以強調是 同材質(或同製程)的一體成型 用多一點文字來描述你的"一體成型" 是怎樣的一體成型 而不是只丟出一句"一體成型" 來讓對方解讀 至於英文怎樣 就留給高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hantang:能說服發明人 客戶才有用 10/14 18:58
crazyM:我不是要寫在新案 是要加入此限制以區隔本案和引證 10/17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