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0HAN:1.錯 2.對 3.錯,除非能舉證對方是抄你的,否則沒有所謂「維 11/28 21:54
→ J0HAN:護我方權利」的問題,頂多主張非惡意侵權,不必賠償,或對方 11/28 21:55
→ J0HAN:申請前已公開使用,可嘗試撤銷對方專利,效果一樣是免於賠償 11/28 21:56
→ forman:1.不一定,除非你可以提出人力無法抵抗原因,就可以補繳。 11/28 22:13
→ forman:2.公共財可以使用,但也有可能更早有上位概念專利。 11/28 22:14
→ forman:3.請參考專利權不及範圍條文規定 11/28 22:15
→ BossSB:如果有人使用這個專利,我提出人力無法抵抗原因補繳 11/28 22:42
→ BossSB:那可以告那個人侵權嗎 11/28 22:42
→ KyotoHot:無法抗力之因素指的是重大災害 並非指你拉肚子拉一個月 11/28 23:04
→ KyotoHot:並不是大家是否可以使用的問題 只有你收不到錢的問題 11/28 23:05
→ KyotoHot:維護你的權利頂多是讓你不被告 11/28 23:07
→ BossSB:就我所知道,很多過補繳期的,還是可以補繳 11/28 23:21
→ BossSB:並沒有那麼嚴格規定 11/28 23:21
→ forcomet:去補繳看就一定可以得到答案 越看越像是交作業 11/28 23:26
推 piglauhk:B大 專利法其實非常非常短 花個半小時看看 好嗎 11/29 00:03
→ piglauhk:同樣的問題 一問再問不會讓答案因而改變... 11/29 00:04
→ Arie:根據以上網址 B大 您再看看有沒有符合補繳的條件啦 :) 11/29 00:16
推 kaikai1112:BossSB:就我所知道,很多過補繳期的,還是可以補繳 11/29 07:01
→ kaikai1112:那就請大大 舉幾個實例來看看吧..... 11/29 07:02
→ kaikai1112:既然很多 那要舉個一兩件 一定是易如反掌的 您說是吧 11/29 07:05
推 kaikai1112:很期待大大 "超過法定補繳期限 還能補繳" 的案例 11/29 07:09
→ kaikai1112: <(_._)> 11/29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