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kai1112:衝著關鍵字 回答一下 1. 只要國內有居所 就可以 12/13 16:40
→ kaikai1112:2. 你是對的 新型是結構功能的改良 不是 ICON跟CUI 12/13 16:41
→ kaikai1112:3. 正式發文公告後的一年,才開始實施(記者 you know) 12/13 16:42
→ missmymoon:了解,謝謝k大~~我這幾天有認真爬過文~XD不是亂問的喔! 12/13 16:44
**補充 那請問 「新型專利」跟「設計專利」最明顯的區分是哪邊嗎?
實在是給他稿的都混亂了~>"<!!
※ 編輯: missmymoon 來自: 61.220.205.84 (12/13 16:51)
推 kaikai1112:新型就跟發明一樣 只是可以申請的標的限於裝置結構 12/13 16:54
→ missmymoon:裝置結構指的是....?? >"< 12/13 16:55
→ kaikai1112:設計是”外觀設計”不及於功效與功能 12/13 16:55
→ missmymoon:那新型專利跟設計專利是否能同時存在? 12/13 16:56
今天公司網頁上的使用者介面(icon或gui)屬於設計專利
但這又只關於介面的圖型,
那今天我的介面圖型跟使用功能都要一起申請專利的話,
那應該是要申請新型專利還是設計專利?
※ 編輯: missmymoon 來自: 61.220.205.84 (12/13 16:58)
→ kaikai1112:裝置結構上的改良所產生功效與功能改善----> 新型 發明 12/13 16:57
→ kaikai1112:新型專利跟設計專利 可以同時存在因為保護的範疇不一樣 12/13 16:58
→ kaikai1112:這次新法同時開放了 新型與發明的一案兩請..... 12/13 16:58
→ kaikai1112:不過 新型與發明的一案兩請是針對相同範疇..... 12/13 16:59
→ kaikai1112: 不同保護時間點的方式 12/13 17:00
→ missmymoon:我知道新型跟發明不能同時存在,公司目前所要申請的範 12/13 17:00
→ missmymoon:圍,為新型專利和設計專利上 ,主要是使用者介面圖型樣 12/13 17:01
→ missmymoon:式和使用方法(功能) 12/13 17:01
→ kaikai1112:介面圖型--->設計 使用功能--->發明(新型有風險) 12/13 17:02
→ missmymoon:老實說~發明專利的條文好難懂~>"< 12/13 17:02
→ missmymoon:K大我方便直接跟你用TALK聊嗎~XDDD 12/13 17:03
→ kaikai1112: 介面圖型的使用功能 是不是新型範疇 落在灰色區域... 12/13 17:04
推 piglauhk:若簡單到幾天就搞得懂那我們吃什麼 (  ̄ c ̄)y▂ξ 12/13 17:04
→ missmymoon:哈哈哈~我知道沒那麼好懂~Q_Q"我也不是念這科的~XD 12/13 17:04
→ kaikai1112:P 大出來了 P大的事務所還不錯阿...... 12/13 17:05
→ missmymoon:但公司強調什麼都要會呀~~所以...>"<也要硬著頭皮懂~ 12/13 17:05
→ kaikai1112:也許你可以去讓它們 客服一下......... 12/13 17:05
→ missmymoon:我是今天才來專利板爬文的~Q_o~有得罪到的地方還請見諒 12/13 17:06
→ missmymoon:哈哈~主管是這麼說,但我想要先懂基本概念,到時去電 12/13 17:06
→ kaikai1112: P 大事務所的配合度 還不錯 :) 12/13 17:06
→ missmymoon:詢問,才能比較清楚知道我要問什麼>"<! 12/13 17:07
→ kaikai1112:想要基本概念 是沒辦法從 PTT 上得到的..... 12/13 17:07
→ kaikai1112:去找 TIPA 的課上一下 比較實在 XXXXDDDDDDD 12/13 17:08
→ kaikai1112:不然就得看板友有沒有佛心 面授了..... 12/13 17:09
→ kaikai1112:公司強調什麼都要會???? 它們是給多少薪水..... 12/13 17:10
推 piglauhk:謝k大賞臉 ( ̄▽ ̄#) 專利法是沒那麼難啦 若真的想搞 12/13 17:14
→ piglauhk:清楚 專利法一條一條配合逐條釋義看看完大概就懂一半了 12/13 17:15
→ missmymoon:沒給多少阿~Q_Q"我是已經網路上有先找一些來看~ 12/13 17:16
→ missmymoon:才又上PTT發文問一下,主管是叫我直接去電智財局問 12/13 17:17
→ missmymoon:逐條釋義是指有白話文的意思嗎?XDDDD我看那一堆之好累 12/13 17:18
推 piglauhk: 其實可以請你們配合的事務所對公司進行教育服務 把專利 12/13 17:22
→ piglauhk:是什麼搞清楚 通常收費不會太貴~ 12/13 17:22
→ missmymoon:但就是公司覺得目前配合的事務所不太OK~所以要換 12/13 17:23
→ missmymoon:所以我還要順便找找有沒有還不錯的事務所~~ 12/13 17:24
→ piglauhk:另外 3887篇yaudeh版友的教材寫得很好 可以參考一下 12/13 17:24
推 piglauhk:事務所不太OK的部份 只能說 一分錢一分貨 很公平的~ 12/13 17:27
→ missmymoon:事務所部份我就不了解了~XD這是我剛到的新公司~Q"Q 12/13 17:32
→ missmymoon:好低~馬上去拜讀3887~謝謝P大~~ 12/13 17:33
→ car:補充: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新聞是說2012 11月,但還沒確定) 12/14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