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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lac (漂泊吉他手)》之銘言: : 大家好, 想請教一些問題, : 假設我要申請台灣的專利, : 但發現已經有人申請過美國的專利了, : 那是否在先前檢索這關就掰掰了, 那若是這樣的話, : 是不是申請人只要申請美國專利就好了, : 因為其他人想要在其他國家申請的話, : 都會因為已經有人申請過美國專利, 而無法在其他國家申請了, : 那這樣子的話, 從專利的屬地主義來說, : 是否也表示, 假設某項技術已經有美國專利了, : 那別人只要不把產品賣到美國就好了, : 且他也不需要去其他國家申請專利(因為先前檢索一定不會過的了)。 理論上是這樣 但實際上檢索是人工進行的,檢索時漏掉高近似前案的情形隨處可見 另外 如果我在美國申請了一個專利,不代表別人在其他國家做一定沒問題 我也可以到其他國家申請 案子只是在申請程序中,未滿18個月不會公開,不會被發現 等到申請案通過,其他有做的人就有得搞了(授權金 補償金 賠償金) : 不好意思想再多請教一個問題...:P : 專利的先搶先贏是指先申請先贏的意思嗎? 不管有沒有過? : 那假設小明申請美國專利,結果最後沒過, `A : 但反而另一個比小明慢三個月去申請的小華,最後發現小華的過了, `'美國 `B : 且專利內容類似,那這樣子可以對小華主張什麼嗎? 類似要看多類似,而且不是小明或小華說了就算 如果類似到幾乎一樣 小明的A沒過也還是會公開 可以拿公開的A主張B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