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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 如果一個已核准的專利A 在它的先前技術中提到某前案B 說B有哪些缺失(如B沒有根據元件C與元件D的關係得出某種效果) 但A在它的所有CLAIM中也沒有提到利用元件C與元件D的關係可以得到該效果 不過有在A的實施例裡講 請問這樣的專利是可實施的嗎? 如果不行 美國專利法或大陸專利法有相關規定嗎? 謝謝~~~ -- 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waijee b l o g :http://waijee.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47.31.2
kaikai1112:A的實施會不會侵犯B的專利 要看A做出來的產品 03/30 17:18
kaikai1112:會不會被B 的 Claim 讀到 跟 A寫的內容關係不大 03/30 17:19
WAIJEE:謝謝 我的表達可能不太清楚 我是要問A專利會因為上述的原因 03/30 17:21
WAIJEE:而失去實施專利權的權利嗎? 03/30 17:22
kaikai1112:專利只有排他權 .... 不是拿到專利就一定能"實施" 03/30 17:24
kaikai1112:拿到專利 只能讓別人不能做你的專利品 03/30 17:26
ncl520mm:先問A是發明還是新型??? 同樣是核准但是差很大... 03/30 17:37
WAIJEE:發明~ US CN都有核准 03/30 17:38
ncl520mm:所以你的意思是實施例有C跟D但CLAIM裡沒有沒有出現 03/30 17:43
ncl520mm:也就是說A所揭露的技術不包括C跟D 03/30 17:45
ncl520mm: ? 03/30 17:45
ncl520mm:應該只要A有其技術特徵就可以授權或自己實施了八 03/30 17:47
WAIJEE:C,D都有出現在A,B裡,但A,B應用C,D的方式不太相同,A主動 03/30 17:48
WAIJEE:把B當做一前案,講了A,B間處理C,D的差異,但在CLAIM中卻沒 03/30 17:49
WAIJEE:有把此差異點講出來(實施例有講) 03/30 17:49
WAIJEE:如果是這樣子呢?↑ 03/30 17:50
ealvis:好奇問一下,您的實施是指unenforcable還是? 03/30 17:54
WAIJEE:對對 是指unenforceable 03/30 17:58
priorart:應該是validity而非enforeable問題 03/30 18:00
WAIJEE:validity當然也是 但不知如此能不能讓A invalidity 03/30 18:03
ealvis:所有claim無C/D,僅表示專利權沒有C/D的限制 03/30 18:27
ealvis:但是能不能主張包含C/D的均等 , 要上法庭定生死 03/30 18:28
ealvis:但您提到SPEC有提到C/D, 這要進一步看審查歷史 03/30 18:30
VanDeLord:可實施指的是要拿來告人? 還是產業利用的可實施?? 03/30 19:49
DragonDeath:先釐清一下 Claim裡沒C,D 還是沒效果?? 03/30 23:22
WAIJEE:如priorart大及ides13大所講 我想無效A專利,以“不可實施 03/30 23:24
WAIJEE:”為理由 03/30 23:24
ealvis:這就更奇怪了? 如果這是你的目標, 那重點應是行為的證明吧? 03/31 00:52
ealvis:mis-use或者是iequitable都需要更多證據成立資訊 03/31 00:53
ealvis:如果是訴訟上,挑戰無效是比較實際的做法 03/31 00:54
ealvis:單從文中只能猜看看是不是有best-mode或者是IDS造成無效? 03/31 00:54
ealvis:另外, 若你要無效的專利不是你家的,有證書號比較說明明確 03/31 00:56
WAIJEE:我的問題很簡單呀 也跟best-mode或是IDS完全無關 03/31 01:05
WAIJEE:就只是想知道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在我講的情況下 可以讓它 03/31 01:05
WAIJEE:無效~~~ 03/31 01:06
ides13:可不可以實施,以該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為準。 03/31 11:30
ides13:通常,不容易被接受。產品都能做出侵權物了,如何主張 03/31 11:32
ides13:不可實施?很難的。 03/31 11:32
priorart:作出專利物品與說明書/claim本身是否enable 係屬二事 03/31 11:57
forcomet:這倒是不一定..申請當下的技術水準如果做不出來 可討論 03/31 12:06
DragonDeath:從原PO的說法看來 似乎僅是CLAIM未記載效果 03/31 12:12
DragonDeath:這樣和enablement一點關係也沒有 畢竟CLAIM本來就不用 03/31 12:13
DragonDeath:記載任何效果 03/31 12:14
ealvis:所以其實是Enablement? 2164.01 Test of Enablement 03/31 13:36
ealvis:427 F.3d 1361, discussion of problems with a prior art 03/31 13:37
ealvis: feature does not mean that one of ordinary skill in th 03/31 13:37
ealvis:art would not know how to make and use this feature 03/31 13:37
musicfreshma:只要skilled person無須過度實驗就可實施"claimed" 03/31 14:05
musicfreshma:invention就符合enablement要件,就您提供的資料來看 03/31 14:06
musicfreshma:看不出來是否少了B及C,會導致A需要讓skilled person 03/31 14:08
musicfreshma:過度實驗,但實務上來講,這種issue如果很明顯在審查 03/31 14:09
musicfreshma:階段就會被挑出來。如果都已經核准,要挑戰這點的非 03/31 14:10
musicfreshma:常難,更何況要在法院上主張invalidity需舉證到clear 03/31 14:10
musicfreshma:and convincing,更加困難。 03/31 14:11
musicfreshma:以上狀況是指美國,中國還不熟XD 03/31 14:15
WAIJEE:謝謝熱心的大家 若還有更多意見也歡迎繼續討論^-^ 03/31 23:39
submachine:所以最新的情況是? 04/2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