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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產生這個疑問,在於臺灣專利法第七十九條使用“應”, 而美國第一八七條使用“may”。 我知道法律用語,對於字用很要求,背後都有其意義,所以才會想問清楚。 後來我在這找到“may”和“shall”的差別了。 http://tw.myblog.yahoo.com/casual-english/article?mid=297 may 旨在約定當事人的權利(可以做什麼), Shall約定當事人的義務(應當做什麼時候) 連結中的內容有更詳細的說明,可以參考。 這裡有多個英文字典的解釋。 http://tigerhead06.blog.sohu.com/14045691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3.252 ※ 編輯: ides13 來自: 61.216.173.252 (04/06 23:17)
deathcustom:奇怪,這個不是國中英文就教了嗎?QQ 04/07 00:34
tommypower:很棒的分享 04/14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