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在寫專利時如果遇到下面的情況該怎麼選擇處理? ^^" http://ppt.cc/QIcg 如連結中的圖1跟圖2~ (sorry裡面的元件名稱隨便取了一下@@) 圖1所示的狀況可能會寫成 "...該連接件B與該連接件A之該後端12樞接..." 可是如果變成圖2的狀況,是不是就躲掉了上面的專利範圍呢? 因為連接件B變成不是跟連接件A的"後端"樞接了... 想請問各位,如果一定要指示元件相對位置的話 (例如可能還有一個連接件C跟A的前端樞接) 在這種情況是不是要避用後"端"呢? 如果是的話該怎麼寫比較好呢?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能不吝指教! 非常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81.9
piglauhk:C大你需要念一些侵權判斷 簡單來說 請GOOGLE→均等論 08/02 20:23
piglauhk:"端"不單可被讀成end 也可一定程度的被解讀成 "PORTION" 08/02 20:24
piglauhk:所以就我來看 圖2也合符『後端』一詞之文義 請參酌 08/02 20:36
hanzo:如果單純只有這兩支的話,圖2的A、B命名對調, 08/02 22:35
hanzo:B就跟A的後端樞接了 08/02 22:36
orsonplus:有些情況"端"沒那麼重要,有些案子"端"字可以吵翻天 08/03 09:09
orsonplus:例如你說C存在的狀態,A變成圓形時,你要怎麼定義"端" 08/03 09:22
J0HAN:同意 p 板友見解 另,也可以嘗試「鄰近一端之位置」及「鄰 08/03 12:33
J0HAN:近另一端之位置」的寫法 08/03 12:35
piglauhk:最簡單的方式是 把"端" 改成 "端(end)" 那至少可克服其新 08/03 15:18
piglauhk:穎性的問題 08/03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