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pe5566 (強上56)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同一發明為何僅得由申請實審做為引證
時間Sun Aug 19 15:46:27 2012
如題
看了審查基準
同一發明作為引證之要件有申請實審這一項
我想問會何有這項規定
請各位鍵盤審查官們告訴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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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24
推 slayerchobit:31條先申請原則的目的在於不要通一發明準予兩次專利 08/19 15:52
→ slayerchobit:因此如果沒有申請實審 就不會獲准專利 08/19 15:52
→ slayerchobit:有可能只是嚇阻用,因此一定要有申請專利為前提 08/19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