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iglauhk:有道理~ 08/27 00:40
※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submachine:上部答案都不會的人,今年肯定是來交錢陪考學經驗的.XD 08/27 00:20
: → piglauhk:S大您該是誤會了 31條應該是限於同一發明 若為同一發明 08/27 00:25
: → piglauhk:那直接用增修的就好啦 幹麼要請新案 對吧 XDDD 08/27 00:26
你不是自己前面都寫了?專49准你增修說明書補實例?而<同一發明>根據
我手上的逐條釋義在31條說主要的判準,是看兩案claims是否相同,所以我
主觀判斷若A與B案內容只有實施例不同,其餘皆同的話,則仍有可能被認定
為同一發明.若A與B案claims全部或大部相同,恐怕當B案若不能主張A案的
國內優先權,就怎樣都不能准了.
我是覺得p大已經寫很完整,先申請原則的判斷只是讓你加分用.我感覺
到這裡出題者可能也沒想清楚,再寫就要開花了.
: 推 submachine:前面打太快,應該只有兩案全部相同才有先申請原則的問題 08/27 00:27
: → submachine:核與進步性無關,自己掌嘴.>_<" 08/27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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