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athcustom:先不論商標,100%侵犯著作權~"~ 09/08 02:30
→ car:持有合法購買證明, 會有第一次銷售原則適用吧 ? 09/09 00:29
推 wqk:可以參考99年度審智易字第43號刑事判決喔 09/09 02:00
→ weiwoo:謝謝~ 請問審智易字刑事判決 要去哪看? 我試網路上沒看到! 09/09 22:10
→ wqk:TIPO有整理判決 09/10 20:35
→ wqk:9517 09/10 20:35
→ weiwoo:感謝~ 09/12 22:14
推 deathcustom:照這樣看,買來的東西不能加工? 09/13 10:59
推 J0HAN:好莫名其妙...布買來就是要加工使用的 一般人哪會買了布又 09/13 12:32
→ J0HAN:照原本的態樣售出呀...... 09/13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