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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專長是... 機械案 QAQ 在此斗膽厚臉皮跟板上各位大大們請教有關化學案的進步性問題 下面是一個案例分享 (此案例經過"變色處理"以保護案例的安全 [咦~?] ----------[文長分格線]----------- 本案請求項係一種XXX的組成物, 包括重量百分比為 40-95%的關鍵成分, 2-20%的水, 3-60%的添加劑 其中, 添加劑包含 重量百分比為 15-30%的乳化劑, 其中, 乳化劑包含 重量百分比為 5-10%的c1, 5-10%的c2,及 5-10%的c3. 另外,這件是美國案 審查委員要求乳化劑中的c1-c3中 選擇一者作為其態樣(判斷進步性的主要依據) 申請人選擇了c2 ------引證1揭露分格線------- D1揭露一種XXX的組成物 包括重量百分比為 50-90%的關鍵成分, 5-35%的水, 5-10%的增稠劑. 此外,D1之說明書亦揭露 先前技術中的乳化劑能與D1之組成物結合使用. -------引證2揭露分格線-------- D2揭露一種包含T成分的乳化劑, 該乳化劑包含重量百分比為 6%的c1 8%的c2,及 3%的e. -------問題分格線-------- 透過以上引證案的揭露 本案的xxx是否會因D1,D2的揭露而失去進步性呢~? -------擬答分格線-------- 個人認為 因為D1也揭露了本案作用的主要關鍵成分 所以只能跟審查委員吵(解釋)說 1. 乳化劑/emulsifer 跟 稠化劑/thickener 是不一樣的 2. 就算將D1與D2結合,其組成物多了稠化劑與T成分   然而本案所界定的請求發明並不需要稠化劑與T成分   所以D1與D2所結合的組成物   係與本發明所界定的組成物不同   又,所屬技術領域中根據D1與D2的之揭露   並不會再將D1與D2結合時特將T成分或是稠化劑去除   來組成與本發明之組成物   故D1與D2之結合無法否定本案之進步性 -------以上------- 想請問 化學案是這樣答辯的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4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