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專利法的問題
時間Thu Jan 3 15:35:40 2013
最近在工作上遇到關於專利法的問題 但是以前專利法有修跟沒修一樣
只好上來請教各位先進
專利法第116條(修正前的第104條)規定
「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新型專利權時,應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
請問這裡的「行使新型專利」指的是什麼?
例如A具備某項新型專利權 發現B生產的產品侵害他的新型專利
所以就寄發存證信函要求B停止生產 A的行為算是「行使新型專利」嗎?
如果存證信函中沒有附上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A就是違反這條的規定嗎?
如果B相信A的信函內容 果真停止生產
事後A的新型專利被撤銷 B可以依第117條就其損失向A求償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90.248
※ 編輯: jsports1 來自: 111.248.190.248 (01/03 15:51)
→ piglauhk:(行使)新型專利(權)= (行使)專有排除他人...之權 01/03 15:59
推 forman:反告不公平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影響客戶權益。 01/06 14:03
→ forman:以IP Court角度來看,新型專利無效機率很高 01/0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