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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是截取自去年十月智慧局的新聞稿,原稿我找不到了,好心人可以幫我補充。 【於再審查發給審查意見通知之比例約為40%,較諸初審發給審查意見通知之比例約達90% 為低】 我想近來大家應該也收到不少的初審審查意見通知書,有些案件更是日本、德、美發明都 准了,台灣卻還是收到OA,而看到引證案的內容更是不知該如何向客戶說明,如果以上述 的初審申復比例來看,我想台灣應該是目前全世界核駁率最高的國家吧。 不知各位如何面對近來的困境,這跟去年大家新進的審委有關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13.116
dakkk:很多審委真的這樣 抄美國oa的檢索 但意見不一樣^^ 01/10 22:45
magamanzero:那應該是抄錯吧 XDD 01/10 23:28
windsky:如果內容是ok的而非亂來,不一樣的意見應該反而表示審委有 01/11 04:11
windsky:花心思去看案子吧? 通通一樣只能說那件的審委過太爽:p 01/11 04:13
concen:我在處理進口案為主的事務所待過 應該70%甚至更高的案子會 01/11 19:03
concen:跟美國引證案雷同 但可能專利案公開案改變 或國別改變 01/11 19:04
concen:譬如美國有就去找歐洲對應案 等等但實際上都可以用這樣 01/11 19:04
concen:不過有一些審委還是有看得仔細的 會提出不同的看法也有一些 01/11 19:05
concen:道理 也有一些很明白就說他要看美國能不能通過才再說 01/11 19:05
concen:也更有趣的是 某國的申請案 核駁機率不僅高而且審委都有認 01/11 19:06
concen:真努力另外去找跟美國等國不同的引證案 01/11 19:06
art001:核駁率最高的國家似乎是KXXXX國 XD 01/11 21:50
concen:樓上 嗯~ 很有趣 幾乎都有新的引證案的 要重新研究 01/12 10:34
qir:核駁率最高我以為是中國,光一個超範圍就會讓克服新穎/進步 01/12 21:55
qir:性的修改讓申請人(和代理人)頭痛不已 01/12 21:56
qir:而且中國審查員的絕招就是在審超範圍時宣稱「phosita無法直接 01/12 22:00
qir:無歧異從原始申請文件推導修改內容」,在審創造性時就說「pho- 01/12 22:01
qir:sita很容易想到....」 01/12 22:01
concen:喔 我指的核駁率 是K國申請案遭核駁..不過 我是離題了 01/12 23:42
brenda:審委參考國外意見,本來就沒有照抄的義務吧。頂多參考參考 01/17 14:08